来源:特色江门

近日

开平人社局发布一则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水口镇某沐足服务中心

违法招用童工、未成年工

被罚!

处罚事由

违法招用童工、未成年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处罚结果

招用两名童工一个月,招用一名童工和一名未成年工各三个月,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

来源:开平市融媒体中心综合自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