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
崔洪刚被“双开”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2月19日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崔洪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
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洪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洪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崔洪刚(资料图)
崔洪刚简历
公开简历显示,崔洪刚出生于1961年5月,淄博市临淄区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
他早年长期在淄博工作,曾任淄博市周村区区长,淄博市委副秘书长,淄博市博山区委书记,淄博市副市长,淄博市委常委,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2006年调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2012年任济宁市委副书记,2013年任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18年任泰安市委书记,2021年转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8月被查。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
工程建设办公室原主任郑志勇(正局级)
被开除党籍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2月19日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原主任郑志勇(正局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郑志勇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权色、钱色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企业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郑志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志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志勇(资料图)
郑志勇简历
公开资料显示,郑志勇出生于1956年1月,辽宁辽阳人,1984年12月入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在职大学(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郑志勇长期在北京住建系统工作,曾任北京市建委工程处副处长、重大项目处副处长、重大项目处调研员、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环境建设协调部部长,市建委委员(副局级),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住建委委员(正局级),市住建委巡视员等职。
2023年5月被查。
辽宁省盘锦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姜冰被“双开”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盘锦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姜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姜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求职务提拔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姜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冰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姜冰(资料图)
姜冰简历
姜冰出生于1962年1月,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曾任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副书记、区长,兴隆台区委书记等职。2010年1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兴隆台区委书记,同年9月任盘锦市副市长。
2018年1月任盘锦市政协副主席,同年12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秘书长。2020年6月任盘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次年6月被免去盘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2023年10月被查。
沈阳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
董亲学被“双开”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沈阳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董亲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董亲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书籍,干扰巡视工作、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花费巨资意图“搭天线”谋求职务晋升;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核销费用,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破坏营商环境;
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亲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亲学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董亲学(资料图)
董亲学简历
公开资料显示,董亲学,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辽宁省铁岭农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辽宁省铁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辽宁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大连水产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2010年5月,任大连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12月,任沈阳音乐学院党委书记;
2022年12月,任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2023年8月被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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