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自媒体时代

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

人人都能发声

人人都能欢欢喜喜地“吃瓜”

但若发言评论不合法不合规

必将会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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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耒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微博网民“用户78******”发布多个不同版本的外省一事件的“吃瓜”帖文,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网民“用户78******”的真实身份为耒阳男子曾某,耒阳网警立即将曾某口头传唤至耒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经查,曾某发布的多个版本相关信息均为不实信息,耒阳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曾某如实陈述其为了“吃瓜”,特意从互联网平台上将外省一事件的相关传闻搬运至其微博账号上传播的违法事实,其发布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耒阳市公安局依法对曾某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视频时需要谨言慎行,合法合规,法律亦不是“儿戏”,不是用来随意“吃瓜”的,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来源:平安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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