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条》正在热映,剧中,王永强案子的主办检察官吕玲玲怒怼田副检察长:“你老王检长王检短的,就没有点自己的想法吗?”

田副检察长这次很硬气,立马表态:“我是主管检察长,我有权变更案件的主办检察官,韩明,从现在起,你主办王永强案,行了吧?”

田副检察长,一个离婚老男人,敢让心仪女人丟了主办检察官,看似不通人情,实则藏着私心。

话又说回来,韩明就是个“挂职检察官”,他能担任主办检察官,田副检有权调整王永强案子的主办检察官吗?

一、挂职检察官是个什么职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

韩明属于挂职方式,原单位一般担任实职,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在挂职单位享有相应级别的阅读文件、参加会议、议事决策等政治待遇,挂职履历在个人档案中会有具体体现,对于日后的提拔都有极大的帮助。

韩明之所以挂职市检察院,一是儿子韩雨辰借读市重点中学永恩三中,可以就近照顾,这也是李茂娟辞职的原因。二是业务能力强,熟背法条,想着将挂职变成正式,也是对事业的一种追求。

吕玲玲因为坚持查找王永强案子中村霸刘文经车子里的砍刀,被捋了检察官后,韩明对吕玲玲说:“我今年四十多了,我不是上大学那个看夕阳那个我了,我都到夕阳了。我现在一个月,我得染两回头发。我上个三楼,我腰间盘都难受。我就想平平安安的,我就想挂职变成正式的。”

原则上,韩明挂职期满就要回到原单位。如果本人表现优异,挂职单位工作需要,征得原单位同意,在履行必要的组织程序和干部调动程序后可以留任挂职单位。

人到中年的韩明,从县级检察院挂职市检察院,是想把挂职变成正式,所以谨小慎微,因循守旧,不会主动去改变固有模式。

韩明挂职市检察院,职责还是检察官,可以担任主办检察官。

如果没有儿子韩雨辰“见义勇为”被冤枉,如果没有要个说法的张贵生女儿的质问,如果没有亲眼所见郝秀萍纵身一跳,如果没有吕玲玲对公平正义的坚持,挂职检察官韩明根本不会发出振聋发聩、燃爆全场、让观众泪目的最后陈词。

二、田副检变更王永强案子主办检察官,藏着什么心思?

主办检察官,指在刑事诉讼中,负责主持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的检察官,职责包括指导侦查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审核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批准逮捕、决定是否起诉等。

吕玲玲两次将王永强案子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就是主办检察官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指挥办案组办理案件。

副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可以行使检察长的相关职权,包括决定检察官办案组的组成和调整。

王永强案件,吕玲玲由王检指定为主办检察官。王检北京学习期间,授权田副检履行相关职权,也就是田副检有权调整王永强案件的主办检察官。

田副检知道王永强案子的社会舆论压力,以吕玲玲的“轴劲儿”,万一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吕玲玲带来负面影响。

田副检借着吕玲玲的责问,顺势调整主办检察官,内心还是在保护吕玲玲。

王永强案子的重要证人郝秀萍跳楼后,田副检对吕玲玲说:“做个思想准备,院里肯定是要追究的。你不是主办,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自己心里有个数。”从中不难看出,田副检藏着的心思。

不过,“轴劲儿”的吕玲玲扛下了过失责任,保住了韩明的主办检察官职位。

结束语

第二十条》的意义,不在于艺术表现和拍摄技巧,重要的是通过“见义勇为”“校园霸凌”和“反杀村霸”三个案例,真实地展现法治社会中的普遍问题,让观众在欢笑中感受到自我保护意识和见义勇为精神,引发观众关于公平正义的深思。

《第二十条》的社会价值,就是让“刑法二十条”成为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者“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强大后盾,让正当防卫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的潜意识和直觉反应,满足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