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4年了
那些将“精打细算”发挥到极致的人
能“抠门”到什么程度 ?
2月18日
江苏苏州
一个大妈私自用消火栓里的水
洗衣服的视频
引发网友关注
市民反映一商场门口
一名大妈私自打开
消火栓的阀门洗衣服
水源源不断从里面流出
大妈洗得“畅快”
水也流得“畅快”
网友:
省下的钱都不够交罚款的
要知道“消防用水”是“生命之水”
如果发生火灾时
消火栓里没有水
将会耽误多少宝贵的救援时间
2021年12月4日凌晨,湖南邵阳市隆回县一小区居民楼发生一起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当晚,该栋建筑室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直至物管人员启动消防水泵才实现加压供水。
事后该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因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依法对小区建设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擅自停用室内消火栓导致火灾发生时室内消火栓无水,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室外消火栓
作为重要消防设施
频频遭受“人为迫害”
被当作“菜园子”、“供水站”
用来洗衣服、洗车、洗菜...
但是你知道吗?
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 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火栓承载着“救命水”
是 千家万户的守护者
也是消防员的“战友”
请勿擅自损坏、挪用!
爱护消火栓,人人有责
▌内容来源:中国消防 江苏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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