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4年了

那些将“精打细算”发挥到极致的人

能“抠门”到什么程度 ?

2月18日

江苏苏州

一个大妈私自用消火栓里的水

洗衣服的视频

引发网友关注

‍ 市民反映一商场门口

一名大妈私自打开

消火栓的阀门洗衣服

水源源不断从里面流出

大妈洗得“畅快”

水也流得“畅快”

网友:

省下的钱都不够交罚款的

要知道“消防用水”是“生命之水”

如果发生火灾时

消火栓里没有水

将会耽误多少宝贵的救援时间

2021年12月4日凌晨,湖南邵阳市隆回县一小区居民楼发生一起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当晚,该栋建筑室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直至物管人员启动消防水泵才实现加压供水。

事后该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因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依法对小区建设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擅自停用室内消火栓导致火灾发生时室内消火栓无水,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室外消火栓

作为重要消防设施

频频遭受“人为迫害”

被当作“菜园子”、“供水站”

用来洗衣服、洗车、洗菜...

但是你知道吗?

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 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火栓承载着“救命水”

是 千家万户的守护者

也是消防员的“战友”

请勿擅自损坏、挪用!

爱护消火栓,人人有责

▌内容来源:中国消防 江苏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