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汕头土拍随着拉开序幕。

2月19日,位于澄海区的2宗宅地成功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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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莲下镇南北路西侧地块

成交价2174万元

澄海区莲下镇南北路西侧地块,总面积3332平方米(折合4.998亩),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出让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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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经过22次报价,最终以2174万元成交,被自然人杨侠云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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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3.实用地面积:3332平方米(折合4.9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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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2.0且≤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664平方米且≤11662平方米,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②建筑密度≤25%。

③建筑限高70米。

④绿地率≥25%。

⑤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0%(配建停车位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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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应按照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6.配套设施应按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和文化站(无偿配建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设施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部门;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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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应按《汕头市澄海区CH-084-04控制单元(东湾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

8.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市澄海区CH-084-04控制单元(东湾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9.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10.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应按汕头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11.住宅用地为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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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盐鸿镇莲鸿路西侧地块

成交价1483万元

澄海区盐鸿镇莲鸿路西侧地块,总面积3036平方米(4.554亩),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出让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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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经过5次报价,最终以1483万元成交,被汕头市澄海区港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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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3.实用地面积:3036平方米(4.55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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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2.0且≤3.6,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072平方米且≤10929平方米,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②建筑密度≤45%,其中主体建筑密度≤30%。

③建筑限高<80米。

绿地率≥30%。

⑤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0%(配建停车位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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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应按照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6.配套设施应按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设施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部门;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7.项目必须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按照应配尽配原则,配套养老托育服务、文化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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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应按《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

9.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10.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绿地率≥4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55%;绿地率处于30-40%时,年径流总量可在80%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在5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40%。

11.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应按汕头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12.住宅用地为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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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