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在古代叫“不受妇德”,或“不守妇道”。

今人和古人都有女人出轨的案例,原因各不相同。

在很多人看来,女人不自重,无非是爱慕虚荣,经不起金钱诱惑,好多女人被富豪包养,皆因对方有钱,其实不然。

古代的她们大多是婚姻不幸福,“女儿悲,嫁个男人太悲催”,不懂感情,像木头一样。

因此,她们才经不起诱惑,背叛了家庭婚姻。

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水浒传》,里面描述的所有出轨,几乎都跟钱财无关。

梁山老大宋江,曾经包养过一个女人,名叫阎婆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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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说,她是宋押司包养的小三,其实这时候宋公明并未娶妻,属于单身状态,二人事实上属于夫妻关系。

阎婆惜年方十八,人长得极为标致,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动心。

宋江是山东人,山东人习惯被称为“大汉”,身材魁梧者不在少数,偏偏这宋江又矮又黑。

按说这二人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可阎婆惜是外乡人,流落在外,父亲突然身故,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

宋江拿出十两银子让阎婆惜葬父,对方非常感激,二人由此走到一起。

有人说宋江是见色起意,才出手相助,不然十两银子在当时是一笔巨款(购买力不低于现在的人民币一万元),宋江一个小小押司,薪水低的可怜,他不偷不抢,也没有做生意,并非土豪,为何出手如此阔绰?

在施耐庵笔下,当然不会把宋江说成是贪色的男人,说他“初时不肯”。

但是宋江得到阎婆惜之后,虽然公务繁忙,下班之后疲惫不堪,仍也不忘和美人共度良宵,激情燃烧。

这并非抹黑宋头领,原著分明就是这样写的——“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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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慢慢冷淡了,原因不是宋江不想要了,而是阎婆惜不想给了。

施耐庵的解释是,宋江胸怀大志,不近女色,整天习武练枪,但是原著一不小心说出秘密,真实原因是阎婆惜正是如狼似虎的年龄,宋江体能不行,“不中那婆娘的意”。

宋江是爱阎婆惜的,但奈何人家对他没有感情,这时候宋江的同事张文远乘虚而入,跟小阎眉来眼去,产生了爱意。

每当宋江在外面忙业务的时候,张文远就溜进来,二人把门一关,干起好事。

宋江有来源不明的收入,因此才会到处撒钱,落了个“及时雨”的美名。

既然他不差钱,对阎婆惜也不会吝啬;相比之下张文远就寒酸多了,囊中羞涩。

阎婆惜跟他相爱,看中的是此人长相好,眉清目秀;情商高,能说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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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还多才多艺,是个文艺青年;会唱流行歌曲,还会演奏乐器,边弹边唱。

阎婆惜给宋江戴了绿帽,冷落了“丈夫”,这才酿就了血案。

表面上讲,阎婆惜是拿到了宋江违法的把柄,索要钱财,才惹下杀身之祸,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她不守妇道引起的。

但是,阎婆惜并非一开始就对宋江不忠,如果宋江在那方面让她“中意”,也许她就不会红杏出墙。

如果说阎婆惜本身就是卖唱女,恶劣的环境污染了她,让她变成风流女子的话,潘金莲可不是这样。

潘金莲本身清纯良家,洁身自好,甚至还有点小刚烈。

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既然当了丫鬟,那家境肯定是不好的,温饱都难以维持。

如若不然,谁会舍得把自己的掌上明珠、贴身小棉袄卖给别人,被主家呼来喝去。

偏偏这个丫鬟长得标致,脸蛋好看,身材迷人,被好色的男主人看上。

大户男主人年龄大了,色心不减,利用工作之便,讲荤段子挑逗金莲,还在私下场合,对人家姑娘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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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守身如玉,不肯委屈自己,没有让对方得逞。

主人不肯罢休,继续纠缠;金莲姑娘不堪其骚扰,向女主人哭诉。

男主人是个妻管严,强势的女主人将丈夫狠狠修理一顿,金莲姑娘终于摆脱了纠缠。

可是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男主人没有偷腥到手,反而被弄得灰头土脸,自然不甘心,想到一条毒计。

你不从我也就罢了,还去我老婆那告状,那我就作践你,让你痛苦一辈子,生不如死。

于是金莲被这个狠心的大户送给“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武大郎,不光送人,还倒赔不少嫁妆。

潘金莲嫁给“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鲜花插到了牛粪上,那滋味可想而知。

偏偏小叔子武松身材魁梧,长相英俊,还是个打虎英雄,让她不知不觉沦陷。

为了得到真爱,潘金莲对小叔子大献殷勤,关怀无微不至,让武松深为感动。

他不但将铺盖从县衙拿来,搬回家住;还拿出巨款,买了一匹彩色缎子给嫂子做衣裳。

这让潘金莲心花怒放,陶醉爱河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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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武大出去了,潘金莲摆上一桌酒菜,穿得非常暴露,跟小叔子对饮。

两人近在咫尺,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听到彼此的心跳。

此刻的潘金莲娇羞动人,又不住地用言语撩拨,让任何一个男子都难以无动于衷,可是大英雄武松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恪守住了男人的底线,让小潘大失所望。

潘金莲由爱生恨,这才跟西门庆勾搭,害死武大郎。

水浒中还有一个出轨的女人,也姓潘,名巧云,是病关索杨雄的妻子。

杨雄是职业杀手,在刑场当刽子手,整天一身的血腥味,偏偏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潘巧云。

表面上,潘巧云不是被迫借给杨雄的,但也不是自愿的,出于无奈,因为她的第一个男人病故了。

而且潘巧云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寻常人,是县衙里的一个公务员,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跟杨雄简直是天差地别。

因此,潘巧云才跟和尚裴如海产生了畸形的恋情,直到被拼命三郎石秀发现,告知杨雄,再出了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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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水浒中的几起有代表性的通奸案例不难看出,古代的女人出轨并非因为金钱,婚姻感情不幸福才是根本原因。

婚外情不光是宋朝有,南北朝的时候,也发生一起很有名的风流案,当事的男子叫徐之才,是祖传七代的名医。

此人是南朝人,被北朝俘虏后到了北方。

由于医术高明,他在北朝很吃香,在北魏时期,徐之才还当了官,娶了皇亲拓跋嘉之女,广阳王元渊的妹妹,因此攀上高枝,受封西阳王。

徐之才整天忙着研究自己的医学,一身中药味,也没有时间陪妻子,夫妻感情就出了问题。

妻子不甘寂寞,跟北齐一个叫和士开的人勾搭上了。

这个妻子色胆包天,把对方弄到家里调情起来。

有一天徐之才回家,撞到了二人的奸情,他不但没有愤怒,反而抱歉地说:“对不起,打扰你们的好事了,我不是有意的。”说完,他礼貌退出,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但是像徐之才这样大度的男人毕竟是少数,更多人面对妻子出轨无法如此淡定。

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男人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之一;连买烧饼的武大郎都无法容忍,更何况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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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一个女人有了婚外情,不光是她的丈夫,就是整个家族也非常没有面子,认为是奇耻大辱。

因此,对于出轨的女人,古人没有那样大度,而是零容忍,要用各种刑法进行惩罚,以告诫其他人,不要“以身试法”。

那么,古人是如何惩罚通奸者的?

在现在,通奸只要不是破坏军婚,就不是犯罪行为;在古代,通奸伤风败俗,违反伦理纲常,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

历朝历代的律法对通奸的惩罚,都有明文规定。

《尚书》上说, “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意思是说,男女之间只要发生了不道德的身体接触行为,当事人就会被毁掉器官,失去性能力。

唐朝是个比较开放的社会,李治可以娶“母亲”武则天,太平公主可以养男妾,法律对通奸者比较宽容,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宋朝,跟唐朝近似,也是以判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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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不太在乎纲常礼节,《元史》一百零三卷《刑法志》中说:"诸和奸者杖八十七。"

意思是说,通奸者不会被判刑,只要挨打就可以。

清朝延续了前朝法律,不对通奸者判刑,只对其动刑。

按《大清律例》,“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

通奸者的惩罚比元朝还少了三杖,代价低了许多。

不过女人在受刑的时候,要脱去衣服,赤裸着身子,这也是很严重的刑罚。

那么,传说中的浸猪笼、沉塘,是不是无聊的文人胡编乱造捏造出来的?也不尽然。

前面说过,古人认为女人出轨是家族耻辱,让整个家族的人都抬不起头,让家族蒙羞。

族人都是死要面子,为了名声他们一般不会报案,家丑不可外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过出轨者,往往私下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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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私了,就是对你动用私刑。

既然是私刑,就没有统一规定,刑罚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刺刑

顾名思义,就是用利器刺扎犯人身体上的敏感部位:手指甲缝、乳头。

浸猪笼

浸猪笼是古人处理通奸偷情最解恨的私刑,过程是将犯罪的女子剥光衣服,关入猪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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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将其放到江河中淹浸,身体部分在水中,只留出头部在水面。

但是淹浸时间长了,就控制不住,或者故意不控制,把当事人淹浸至死。

之所以放在猪笼里,是说偷情的男女跟猪狗那样胡乱交配,死后再转世也不能当人,正所谓杀人还要诛心。

骑木驴

此刑法是最残忍的,在木驴背上设计了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把女子赤身裸体弄上去,将女犯特定部位正对准木驴背部的木桩,然后往下猛按。

这一来,尖木桩就会刺入下体,行刑者还要驱动木驴走动,尖木桩就会一伸一缩,弄得女犯下身鲜血直流,痛得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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槌刑

明朝王兆云在《碣石剩谈》对此有明确记载,其过程是几个大汉拿着几十斤重的木槌,对通奸女腹部猛击,直到她的子宫脱落。

此后,受刑者就不能再进行人伦生活。

即使子宫不脱落,女性阴部也会留下难以治愈的创伤,再触碰男人器官的话都会十分疼痛。

最后一种是墩刑,它比较罕见,却非常残忍,让人看着就心生恐惧。

对于此刑了解的人不多,史书上也没有记载,但却是古代最常见的,著名作家陈忠实在《白鹿原》对此曾有过生动描述。

这种刑罚也没有那么神秘,刑具只是一根高三米,碗口粗的木桩,外加四根比较粗大的木棍。

木棍和木桩在农村任何一个人家都能找到,不必去外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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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刑罚的时候,直接就把出轨的女人衣服脱光,把她的双手绑到一起,然后绑在木桩上面高高吊起来。

需要指出一点,木桩顶端需要加一个滑轮。

行刑的时候,一个大汉用麻绳拽着绳子,让出轨女上下升降,重复无数次,把当事人弄得晕头转向之后,再把手中的麻绳突然丢开。

这样出轨女就会直接落到地上,五脏六腑都会被震得转移了位置,痛得钻心,痛苦不堪。

还有一些比较狠毒的还会在出轨女落下的位置,撒一堆蒺藜,或者是一些比较坚硬的核桃壳、苍耳籽,这样当事人的腿部就会被刺破,鲜血直流,会更加痛苦不堪。

人类进入20世纪之后,变得更文明了,出轨者不再承受肉体痛苦;但是这种行为仍旧是不道德的,为舆论所谴责,一个自尊自爱的女性都会珍惜名誉,抵制住各种诱惑,对婚外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