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抓!濮阳一工地电缆被盗,价值一万余元...

2月18日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盗窃电缆案,抓获嫌疑人2名,带破辖区案件3起,扣押作案车辆1辆,工具2把。

2月1日,范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范县白衣阁乡某工地的地下室存放有发电用的电缆被盗,共计30米左右,价值一万余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现场查看,发现可用信息极少,为初期工作带来了困扰,但这并没有阻挡办案人员继续侦查的脚步。

通过大量走访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王某及作案车辆。经调查发现嫌疑人王某将铰断的电缆盗走卖至菏泽市一废品回收站的李某进行销赃。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赴嫌疑人所在地,面对雨雪恶劣天气,办案民警坚持多日蹲守,兵分两路,2月18日成功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已被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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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信息来自:平安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