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徽添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没收涉案猪肉(170.9千克)并罚款10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