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2日,被申请人高某的丈夫和申请人哈某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将哈某某的185亩草场、4.2亩耕地承包给高某的丈夫,合同期限为自2017年2月起至2025年止,承包费为14000元。不幸的是,高某的丈夫于2018年去世,截止到纠纷发生之日,高某已分两次向哈某某给付承包费共计7000元,剩余承包费一直未给付。哈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赤峰市巴林右旗法院巴彦塔拉法庭。

调解过程及效果

巴林右旗法院巴彦塔拉法庭受理纠纷后,考虑当事人双方情绪波动较大,决定启动“政协+法院”诉前调解工作,邀请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全程参与纠纷调解。

调解过程中,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和主审法官敖特根认真了解案情,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分析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对于未给付的承包费计算存在错误,造成纠纷,经过仔细核算,高某应尚欠哈某某承包费2000元。

在确认承包费金额后,法庭首先向当事人进行了法律解释,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从情理、生活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和法庭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之前存在的问题和彼此的难处,当场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给付承包费,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该案虽然涉及的标的金额并不大,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赖以生存的一部分,案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协同调解的优势,经过诉前调解当庭解决,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省去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和不必要的花销,双方当事人对“政协委员+法庭”调解模式表示肯定。同时,政协委员也表示这一“凝聚多方力量解纷”的调解工作模式,可以更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就地解、实质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巴林右旗法院也将继续坚持“政协+法院”联动纠纷调解模式,强化纠纷化解职能,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