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还是会想起阿瑟。那时他是我的恋人,我们大学时相识相恋,他爸妈都是国企干部,说毕业就安排我俩进国企,由他们罩着,路会好走些。

然而所谓计划不过是一厢情愿,命运从来都无法自己安排。后来阿瑟果然进了国企,我却鬼使神差进了报社,然后我们分手。因为我疯狂地迷恋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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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叫郝东,是我们文艺副刊部主任。初见他时我没放心上,听同事大姐说他以前是个画家还经过商,干啥啥成,一来报社就是主任,随便搞个策划就能引起强烈反响,关键是能给报社赚钱,一半以上广告都是他拉来的。

大家推崇的这些我完全不感冒,青涩的我只喜欢长得帅又有才华的男人,能赚钱就一定是出色男人吗?

不过很快郝东就给我上了一课。他竟是娱乐版主笔,平日里看得我拍案叫绝的那些“娱评”全部出自他手,文笔老辣、一针见血,又极有趣。知道是他写的以后,报纸一来我就翻到那一版先睹为快。那一次正看得入神,猛一抬头,发现他正看着我:“可有错别字?”我摇摇头,脸忽然热了。

我无法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对这个男人我有了一种别样的情感。他学识渊博,经历丰富,信手拈来的段子总叫人回味无穷。他其实也蛮帅的,因为沧桑反而更有味道,不是一般小男生可比的。同事说,他离异单身,前妻带着孩子早出国了。

我没想过与阿瑟分手,可是,“离异单身”四个字分明热浪般在我心头翻滚过。令我惊讶的是,郝东看我的眼神也不再如从前。那是夏天,我喜欢穿黑色无袖及膝连衣裙,那天在只有我们的电梯里,他说:“这种款式简单又别致,我喜欢”。我先是低下头,又勇敢地抬起头来直视他的目光。

那是我第一次那样看他,仿佛我不再是青涩小女生。当然我也知道,这份赞美里有省略的成分——除了衣服,我还有魔鬼身材。这是让阿瑟最骄傲也最担心的。不久,我的好身材连同好舞姿一同展示给了大家。

2

报社与一家外企搞了个联谊会,因为我英语好,被派去做主持人。出节目的时候,我又临危受命来了一段肚皮舞。其实是可以不跳的,可我看到郝东的眼神里闪烁着某种期待。

我一下来,郝东就给我披上了外套,很自然地抚了一下我的肩头。活动结束,夜色已深,他说:“我送你回去,你住哪里?”

“送我回宿舍吧,我住那里。”

我撒谎了。我是住报社集体宿舍,但平日里更多是回阿瑟那里,阿瑟的父母早就给他买了婚房。

下车时,明月当头,我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

那一晚,我辗转难眠。

我再也没有回阿瑟那里。阿瑟来找我,说往后不要住集体宿舍了,条件太差。说着就拉我,我往后挣着身子。在我看来他是多么幼稚,难道女人是靠拉的吗?阿瑟眼神犹疑地看着我,忽然问:“你心里有别人了吧?”我倔劲儿上来,扬着脸说:“就有了,怎么着?”

阿瑟甩手而去。

几天后,郝东忽然约我游泳,我一颗心都要跳出来,对着那个短信看了又看,然后找出最喜欢的一件泳衣就去了。郝东穿着黑色泳裤出场,身材健硕,泳姿潇洒。他自告奋勇给我纠正动作,说着说着一只手便搭上了我的腰。我脚下一用力,游远了。

我的心情是矛盾的,郝东眼神里的调笑与戏谑我不是感觉不到,这让我难受,可我还是想走下去,我想知道走下去会是什么结果。

游一圈回来,有什么东西突然朝我砸下来,我往上一看,竟是阿瑟,旁边是他的几个朋友,扔水里的是一顶泳帽。

想必他观察我好久了,那一刻他脸上写满愤怒,扬长而去。

年轻的我哪里晓得,一分开便是永别。

3

不久,我去参加大学同学的婚礼,新郎新娘是我们这班同学里唯一修成正果的一对。我万万没想到别人在背后会这么议论我——上洗手间的时候,无意间听两个女生议论,说许朵野心可真大,才去几天啊就傍领导了,生生把人家阿瑟给踢了。

我的脸火辣辣地疼起来,阿瑟,一定是他报的料。

我在隔间里待了很久,确定没人了才溜出来,从后门逃走了。

下意识地,我去了报社。周末,值班的都在一楼,我所在的四楼没有人,我听着自己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踏在地砖上,经过郝东的办公室时忽然好想他。我将身子往他门上一贴,刚贴到,就直接跌了进去——门竟是虚掩着的,我一个趔趄差点撞到沙发上,有人过来扶我,是郝东,我们彼此眼神里都写满了惊讶。

那天,我们做了那件事,说不清是谁主动的。他身上有种烟草与酒精混和的味道,我沉浸在那种味道里,久久不愿离开他的身体。最后是他推开我,说:“对不起,中午应酬喝多了,酒精真不是个好东西……”

本来我想告诉他,我为他担了虚名,也受了好大的委屈,想在他怀里哭一场……但他这番话说出来,我无语了。

后来我们又有了几次,再后来,他开始疏远我,说我眼睛里的痴恋让他害怕。然后他告诉我有了女友,是常在我们报纸上做广告的一个美容院经理。“你要不信,我让她打电话给你。”很快,就有电话进来。

我懊恼极了,郝东以为我会缠上他?呵呵。

阿瑟出事是在半个月后,同学打电话通知我的,他和新交的女友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开车去西藏,路遇车祸,他伤得最重,昏迷好几天了。

当我赶到的时候,等待我的却是阴阳两隔。阿瑟的葬礼上,他妈妈看到我就扑上来,撕扯着我的衣服,痛哭流涕:“要不是你,我儿子一定不会躺在这里!”是的,如果我不背叛不分手,阿瑟就不会找新女友,不会去西藏,不会死。

我任由阿瑟的妈妈推搡着。他父母待我不薄,不在乎我是个小镇女孩,接受我疼爱我,每次去他家,他妈妈,那个职场女强人都会亲自下厨做我喜欢的菜。

那段时间,我夜夜失眠,把城市的夜空都看遍了。

4

两个月后,忽然听说郝东要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公司的副总裁,三十多岁,离过婚,没有孩子。听同事议论这些,我才恍悟,美容院经理不过是个挡箭牌。

婚礼前两天,我郝东约出来喝茶。他举着茶杯说:“对不起,我的确很喜欢你,只是我大你整整18岁,我们有得做,也没得说。”

我点头,然后给他说了阿瑟的事。听完,他面无表情地表示遗憾。遗憾?这回答多么官方多么妥贴!我冷笑着盯着面前这个男人——我曾经那么迷恋他,而此刻,借了阿瑟的一条命,我终于丈量出我们之间的距离,千山万水般遥远。

郝东的电话响起,像是他女人打来的。我突然间就爆发了,将满满一杯热茶泼过去,又把手边的杂志砸过去,还从包里取出一把小剪刀刺向他。剪刀没刺到他,反而扎到了自己的手,他破口大骂:“你简直是个泼妇!他死关我什么事?”。

我真是要疯了,阿瑟死了,可这个男人却说什么遗憾,他还要风风光光办婚宴,这世上还有公平吗?

我再没去报社,第二天就离开了,去了上海,希望那里的繁华喧嚣能抹掉所有的痛苦。

转眼5年过去,我没有辜负“工作狂”的名号,被屡屡提拔。单身的我并不乏追求者,同事华子曾公开向我示爱,说我冷艳果断,工作时专注的神情让他心动,偶尔独坐一隅默默喝咖啡的样子更是让他迷恋。

我28岁生日这天,华子捧着一大束玫瑰从暗处出现,把我堵在公寓门口,非要跟我聊聊。

我说:“你还小,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算有得做,也没得说。”

这是郝东说过的话,5年之后再想起,已少了些许恨意。他并非十恶不赦,他只是寂寞,他只是自私,他只是喜欢年轻的身体,他只是希望人不知鬼不觉地做了,他只是不想影响自己的声誉,但是,他终究要找的是个举案齐眉的女人。

年轻的我们欣赏成熟,尤其女孩会不屑于同龄的男孩,认为他们幼稚,遇到一个样貌才情不错的中年男人就找不着北了。可此刻我想的却是,如果自己与阿瑟像那对绮年玉貌时就牵手的同学该多好。晚了,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