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出台了

《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明确把所有违法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

纳入奖励范围

并将举报奖励

最高上限增加到20万元

此次出台的奖励实施办法

是对2019年出台的

《福建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

进行修订和完善

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调整扩大举报奖励的范围

举报奖励范围由欺诈骗保行为扩大到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人对包括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以及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均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二、划分举报奖励的等级

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违规事实查证结果,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其中,对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违法违规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违规事实完全相符给予一级举报奖励,进一步激发举报人员协助办案的积极性。

三、明确领取奖励的
方式和要求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

从保护举报人的角度出发,同时考虑实名发放奖金的规定要求,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举报时应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医保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及联系方式。

处理举报的医保行政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兑奖人身份、兑奖地点的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匿名举报人的个人隐私。

四、调整举报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上限从10万调整到20万,最低奖励金额从100元提高至200元。

明确每个档次奖励的比例:

  • 一级举报奖励

按案值的6%给予奖励

  • 二级举报奖励

按案值的4%给予奖励

  • 三级举报奖励

按案值的2%给予奖励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按奖励标准提高20%计算奖励金额。

哪些方式可以进行举报?

领取举报奖励 有何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

举报方式

【方式一:电话举报】

各地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省本级: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厦门:0592-2859764(思明区)

厦门:0592-2859764(海沧区)

厦门:0592-2859764(集美区)

厦门:0592-2858965(湖里区)

厦门:0592-2858965(同安区)

厦门:0592-2858965(翔安区)

宁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龙岩:0597-3085108

龙岩: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三明:0598-824649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方式二:写信举报】

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方式三:网站举报】

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栏目在线提交。

举报奖励领取流程

举报查处结案或者依法知悉生效刑事判决后,对于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30日内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应当在收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处理举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领取奖金。

匿名举报的,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以及事先约定的身份代码、举报密码等信息,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核对无误后领取奖金。

联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推举一名代表领取奖励、自行内部分配。

*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放弃奖励权利;举报人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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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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