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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是我们不想赡养父亲!只是我们姐妹俩都刚刚结婚,收入微薄,没有能力去做这件事……”启东法院一调解室里,赡养纠纷的两被告哭着说道。

案件详情

十几年前,原告黄某曾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一对机灵可爱的双胞胎女儿还有一位温柔娴静的妻子。原本岁月静好,生活无忧,可天有不测风云,黄某在外出打工时发生事故,身体落下残疾。之后没几年,黄某与妻子离婚,双胞胎女儿也随妻子一起生活。至此之后黄某的身体、精神状态也逐渐变差。2021年,黄某被评为精神残疾二级,至起诉时已卧床七八年。原本黄某一直由自己的老父亲照顾,但由于老父亲年事已高,无法再继续照顾黄某,万般无奈下,黄某将自己曾万般疼爱的双胞胎女儿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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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

启东法院调解员倪兴海、姜宏伟收到案件后,为了避免本就生疏的父女亲情再添伤痕,并没有急着安排面对面调解。而是数次与被告通话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原来,两被告的收入也就仅仅刚满足自己的生活,对无力赡养父亲也感觉十分无奈和彷徨。随后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劝导两被告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是会慢慢老去的,不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啊。”电话里,调解员们对着黄某的双胞胎女儿说道。慢慢的,两被告回想起小时候父亲对自己点点滴滴的好,收拾好心情,决定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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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父女三人来到开发区法庭进行调解,许久未见面的父女一时间竟相顾无言。开发区庭长姚桢荣、调解员倪兴海见状,打破沉默,让双方都说说自己的生活近况。倾听彼此的情况后,父女三人终于不似一开始的冷淡生疏,眼含热泪,开始互诉衷肠。姚桢荣庭长与调解员遂趁热打铁,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说,并结合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两被告同意负责黄某的生活起居,并承诺会努力负担黄某之后的各种养老费用。

“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情。”尽管赡养案件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够从根据上解决老人之后的赡养问题,更会加重双方之间的隔阂。解铃还须系铃人,找到问题的根源才是关键。启东法院采取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方式巧妙化解双方的隔阂,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重塑亲情,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晚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文字:立案庭 张红丽 凌斐颖

▌责编:综合办公室 徐越

▌审核:季洪涛

▌终审: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