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秀美龙街

原标题:违规野外用火!龙街乡3名村(居)民被处罚!!

当前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为严格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有关要求,龙街乡全方位开展巡护巡查,以最严要求、最实举措,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

2024年2月21日龙街乡尖山村瓦房组村民张某,2月22日龙街社区柏丫组居民周某某,2月23日龙街社区厂上组居民罗某某三人,在林区旁地块燃烧秸秆,派出所及村(社区)干部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每人200元。

违规野外用火,法不容情。希望广大村(居)民群众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向自己的家人、朋友做好宣传,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和秸秆等非生产用火,森林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违规野外用火危害多、处罚重,我们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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