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保定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社会〔2023〕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以南、恒祥南大街以西、天威中路以北、公园街以东。2.1.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102226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为89970.87平方米。

主要对项目范围内现有体操、游泳、乒乓球、综合体育场等场地设施进行改造修缮,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及地下车库。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体操场馆改造1450.33平方米、游泳场 馆改造及新建服务配套10344.29平方米、乒乓球馆改造及新建柔道馆5543.48平方米、儿童运动中心改造2027.14平方米、看台改 造5793.64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新建3047.68平方米、体育馆外立面改造333.96平方米、室外综合体育场改造24000平方米、地下车库新建61430.35平方米,其中市政工程包括恒祥南大街534.037 米、体幼街及多祥路 429.121米、公园街 626.5 米、天威路人行道面积 452平方米、裕华路人行道面积1171 平方米。2.1.4 工程总投资:98619.16万元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2.1.6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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