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纪委监委2月25日消息,日前,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原副局长黄敏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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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军。来源:平安大朗

经查,黄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执法犯法,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违规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敏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敏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黄敏军,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东莞大朗人,在职大专学历,1994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黄草朗派出所所长,大朗分局副局长,大朗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一级警长,大朗分局巡警大队一级警长。

来源:廉洁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