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案子是发生在我国内蒙古地区的特大连环强奸杀人案——赵志红案。

案中,凶犯赵志红从1996年四月到被捕时的2005年7月期间共犯下二十余起强奸杀人案

其中确定受害女性死者十一名。

最小的受害女性是年仅12岁的女童,赵志红以口渴想喝水为由,让小女孩打开了房门。

丧心病狂的恶魔赵志红奸杀了女童后,还把她的尸体倒插在了水池里……

阅读提醒:内容有涉及血腥残暴的内容,在讲述还原案子的过程中,会尽量避开血腥和残忍的画面,只阐述案件经过。

1996年,4月9日。

呼和浩特市的一家毛纺厂里,发生了一桩令人震惊的强奸杀人案。

案发现场,一具女尸倒在了女厕所的地面上,衣衫凌乱,狼狈不堪……脖子上还有明显的勒痕和淤青。

报案人是年仅十八岁的呼格吉勒图。

案件一时轰动呼和浩特,民警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了勘察和侦破。

很快,报案人呼格吉勒图被确定为凶手,抓捕归案。

61天,呼格吉勒图经审理被判处死刑。

而当时,没有人知道的是,在这桩奸杀命案结束后,一个身形瘦弱的男人正松了一口气。

他一步一步隐身走进无人的黑暗里,抬起头露出了一抹放松的微笑。

时间一晃来到了2005年。

05年的乌兰察布市,街头。

一个身形瘦弱,小眼微笑的男人正在出租车内抽烟。

车内,弥漫着的香烟之下,还藏着难以掩盖的血腥味……

此时,距离呼格的案子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一年。

很多人早已遗忘呼格案。

但当初人群中那个瘦弱的男人却还是经常梦见在毛巾厂里的那一幕幕。

以及,受害女死者被勒死时的所有的表情和动作。

不过,男人并不害怕。

他只是……回味。

瘦弱男人轻轻弯起了唇角,露出和善的微笑。

夜色朦胧,橘黄的路灯下,一个年轻女人正站在街头拦车。

男人对着车镜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朝着女人而去……

05年,1月2日。

乌兰察布市派出所里,一个叫张某的女人神色惊恐,跌跌撞撞跑进了派出所。

女人喘着大气,红肿着眼睛向接待的民警沉重的说:“我要报警!”

“有强奸犯!”

民警看着眼前浑身颤抖,面容狼狈且惊恐的女人愣了一下。

张某带着哭腔告诉民警,她是死里逃生,被侵犯后跳车逃跑才活下来的。

民警赶紧安抚张某坐下后,开始详细询问情况。

张某说,她在街头等车的时候,一辆出租车还没等她挥手就已经朝着她开过来了。

开车的师傅是个男的,小个子小眼睛,冲她笑着打招呼问走哪?

张某本来就是要打车,所以也没有多想,就顺口报了目的地,然后上了出租车。

车辆行驶过程中,张某渐渐发现不对劲,路线越来越偏。

等张某强烈反抗,扬言要下车的时候,司机才露出了原本的嘴脸。

他制服了张某,用绳子捆住了张某的手脚,并强行对其进行了侵犯。事后,犯罪嫌疑人便驱车带着张某离开了案发地。

张某在车内,找到机会趁犯罪嫌疑人不注意,跳车后逃亡,这才捡了一条命活。

张某死里逃生,赶到了派出所报案,她在情急之下,还记住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这让接案的民警松了一口气,民警以为,只要根据这个线索,一定就能很快抓住那个犯罪嫌疑人。

很快,民警就根据张某提供的出租车号牌,在出租车系统中查询到了张某所说的出租车。

但让人疑惑的是,根据出租车的车牌号码查询显示,这辆出租车的车主,是一个女士。

警方通过出租车系统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车主的电话号码,来来回回打了十几个电话,可女车主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

乌兰察布市警方一下子警惕起来,这个时候女车主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难道是和张某的案子有关。

正在乌兰警方疑惑的时候,乌兰察布市郊区的一个派出所又接到了一起特殊的报案。

这是一个放羊的羊倌来报的警。

羊倌面色惨白的站在派出所里,伸手微微颤抖的指着屋外的远山说:“那边的一个粪坑里,有……有一具女尸。”

警方第一时间赶往了现场,经过打捞尸体后发现,山粪坑里的确是一名女性尸体。

但让人惊恐的是,这具女性尸体整个泡在粪坑里,身上还被一根两米多长的电话线捆住了双脚双手,脖子。

死亡原因,法医经过勘验发现,脖子上的勒痕是致命伤,死于窒息而亡。

也就是说,该女性是被活活勒死的。

女子的体内提取出了男性精斑,很明显是遭受过侵犯。

据法医推测,该女子身上捆绑的电线应该就是凶器。

凶手应该就是利用电话线先勒死了女子,再把女子绑起来,实施了侵犯,最后才被凶手抛尸山粪坑。

报案人也就是羊倌说,他是在郊区放羊时,途径这个山粪坑。

羊倌远远就看见山粪坑里好像是有一坨什么东西,他走近一看,差点吓死。

山粪坑里,赫然是一具女人的尸体!

至于其他有关凶手的线索,羊倌一概不知。

乌兰察布市警方在核对受害人身份的时候发现,这个受害女性居然是和张某的案子有关。

这个死者,正是乌兰察布市民警怎么也联系不上的女出租车司机陈某。

同一天,乌兰察布市竟然发生了两起恶性强奸案,顿时乌兰察布市议论纷纷。

警方也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此时,乌兰察布市的警方还不知道,等待他们的还远远不止这两起案件。

但现在,就这两起恶性强奸案就已经让乌兰察布市警方头疼了。

经过警方全力追踪发现,受害人陈某生前所开出租车,出现在了一个废弃的拆车场内。

这个拆车场是专门用来拆解那些报废的车辆。

警方追踪到这家拆车场的时候,车辆虽然还没有被拆解。但车辆内部被人放过一把大火,所有的痕迹都烧得干干净净。

凶手是毁车逃跑了。

警方再一次扑空,张某和陈某的案件也因为线索的中断而停滞不前。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张某和陈某案发五天后,乌兰察布市竟然又再一次发生了恶性强奸杀人案。

这次,受害人是乌兰察布市通往呼和浩特市的大马路中央被人发现的。

死者躺在马路中间,一动不动。

最早报案的人以为,受害人是被交通肇事逃逸,所以警察到现场以前都以为是一起交通肇事案。

直到警方到达现场,揭开了盖在死者身上的衣服后才发现,受害人下身赤裸,有明显挣扎和被侵犯痕迹。

警方意识到,这很有可能不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而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进一步勘验尸体后,警方发现死者除了被侵犯以外,死者的左胸五处刀伤,刀刀接近心脏。

紧跟着,再一次有人发现其他被奸杀死去的受害者。

这次案发现场是乌兰集宁区厂东侧,一座废弃的墓穴内,受害者被双手捆绑,脖子上有明显勒痕。

这个受害者和之前的山粪坑极其相似。

乌兰察布市的警方意识到这几起案件很有可能都是同一个凶手,也就是说这次发生在乌兰察布市的奸杀案,有可能是一个犯罪嫌疑人犯下的连环奸杀案

警方很快就将几起案件中从受害者身体里提取出来的DNA做了鉴定,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这四起强奸杀人案,确为同一人所为。

这个结果,让警方心里一沉。

如果是连环奸杀案,那么也就意味着,如果不尽快破案,那么犯罪嫌疑人肯定还会继续寻找机会犯案。

眼下,四起案件中,唯一唯一的幸存者只有跳车逃跑的张某。

此时,张某已经成了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线索。

当时乌兰察布市将此系列案件报告到了北京,北京又打电话到了上海,请了专门破案的专家和善于刻画犯罪嫌疑人画像的刑侦专家张欣。

也正是张欣,根据张某的描述,很快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

张某交待说,犯罪嫌疑人一米六七,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

专家经过张某的交待反复与张某沟通后,终于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

7月26日,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进行发布,警方悬赏20万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

但画像虽然发布出去了,等了数日,警方却仍然一无所获。

这时,警方决定不再坐等案件线索,而是主动出击。

他们反复回到多起案件的案发现场,经过仔细的推敲和琢磨后,警方扩大排查范围。

调取了临近的呼和浩特市近几年的强奸类型案件进行侦察。

很快就在呼和浩特市发现了一起六年前未破的强奸案。

这个案件是1999年1月31日6时30分左右,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闯进来的一个陌生人强奸。

当时受害者也报警了,呼和警方虽然没有侦破该强奸案,却完整的保存了该受害者体内提取的精斑。

六年后,乌兰察布市警方经过比对后发现,99年1月31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入室强奸案和乌兰察布市的连环杀人强奸案凶手DNA一致。

确认凶手是同一个人所为。

这一发现让乌兰察布市警方兴奋不已。

这代表着他们的侦察方向没有错!凶犯很有可能就是在呼和附近的人

警方第一时间把嫌疑人画像交给了呼和市受害人,也是另一个已知幸存者进行辨认。

辨认的现场,受害人一看画像,登时心中一惊,她不断点头说:“是他!”

“就是这个人!”

“我绝对不会认错!”

时隔多年,受害者仍然在看到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时感到恐惧和心惊。

因为,六年前发生的那一幕,让她永远无法忘记。

而正是六年前这起案件,以及受害者的辨认让警方面前的疑云渐渐散开。

针对受害者的反应,警方推断,这个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曾经就在这附近出没过。

所以,警方当即决定对呼和六年前强奸案的现场附近进行大量走访民众调查。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在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中,有了重要发现。

05年10月8日,呼和强奸案发附近一个村庄的村民在看过画像后,猛地的顿住了。

因为这个村民的脑海中猛然浮现出了一个人的影子。

他连忙仔细拿着画像进行回忆,经过回忆后他心中很快就有了答案。

村民说,“这人,我见过!”

“他以前就在我家附近住过,好像是叫什么红红……”

警方赶紧让村民进一步回忆,并且追问犯罪嫌疑人现在的下落。

根据村民的回忆和打听,警方有了重大的发现。

经过调查后确定后,警方终于可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叫赵志红,目前正在呼和浩特一家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内工作。

很快,警方就布署并抓捕了在幼儿园内打工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

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抓捕归案后,警方经过DNA比对发现,赵志红确实就是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市犯下一系列连环强奸杀人案凶犯。

至此案件告破,凶手终于落入法网。

赵志红被捕后,审讯过程中交待的第一起案件却又让警方大吃一惊。

因为赵志红清楚的说出,他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是1996年4月在毛巾厂厕所里奸杀了一个女人。

这起案件也就是开头我们提到的呼格毛巾厂厕所奸杀案。

随后赵志红又交待出了多起强奸杀人案。

经过大致梳理后案件如下。

从1996年4月的毛巾厂厕所强奸杀人案开始,到2005年7月被抓捕期间,赵志红一共犯下二十多起强奸抢劫杀人案。

其中17起犯罪事实因为证据确凿,被法院予以确认。

另余四起,因各种原因,不予确定。

但在予以确定的17起案件中,又共有十一名受害者死亡。

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2岁。

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名十二岁的小女孩,是被赵志红以讨水喝为由,好心为他倒水,才对恶魔打开了房门。

而赵志红却像这样一个弱小,善良,年仅12岁的小女孩伸出了罪恶之手。

赵志红最终对其进行侵犯并杀害,小女孩的尸体也被倒插在家里的水缸里……

另外,还有两名女大学生,也被赵志红哄骗强奸杀死。

其中有山西医专的女大大学生被他用纤维绳将双手与左腿交叉绑缚,以劈开右腿,使整个身体呈现后拱弯曲状况——传说这是北方地区早年杀两脚羊的方法。

最终,在2006年的11月28日,赵志红连环强奸杀人抢劫案开庭审理。

在这次开庭过程中,赵志红冷静的听法官陈述其所犯种种罪恶案件后,一直表现得很平静。

直到法官宣读完毕后,庭上的赵志红激动忽然发言。

赵志红直接指出检察机关控诉漏掉了他的第一起案件。

也就是1996年在呼和浩特市毛巾厂厕所的强奸杀人案。

也由于这个原因,启动追查程序,对赵志红提出的1996年毛巾厂奸杀案追查。

12月5日,赵志红还在看守所里用卫生纸写下了一封偿命申请书。

原文内容如下: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0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诉,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

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2006年12月05日

赵志红案的停滞与1996年的案子重申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时的呼格已经因为96的案子被判死刑,并执行了死刑。

所以赵志红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始终未开庭二审。

社会很多人开始分析恶魔赵志红的犯案背后的一些东西。

1972年的赵志红,出生在内蒙古的一个农村里。

他是家中的老二,上有一个哥哥,下有妹妹。

从小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生得瘦弱些,小学毕业后,在家闲散了几年,96年随父打工。

后来经人介绍,赵志红认识了妻子。

两人相处仅几天,就结婚摆宴了。

结婚后的赵志红带着新婚妻子在呼和浩特市居住,每次回老家赵志红很是得意自喜。

周围邻居都羡慕赵志红这么容易就娶上了媳妇。

赵志红也沉浸在自己的新婚之喜里。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结婚后不久,他就患上了性病。

在治疗性病的过程中,

赵志红发现了他的妻子居然不是处女。

而且,除了有过性生活,更让他崩溃的是,妻子不仅是有过性生活的女人,还是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女人。

这样的奇耻大辱对于自傲的赵志红来说,是赵志红难以承受。

但赵志红却沉默的接受了。

在沉默中,赵志红的内心并没有平静,反而涌起更多复杂的念头。

比如,既然妻子不是处女,那他就得去找个干净的女人弥补。

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赵志红的脑海里,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强烈欲望,渐渐又开始嫖娼。

多次嫖娼后不久,赵志红渐渐因为钱的原因不能随心所欲。一直到四月份犯案,他在毛巾厂里意外遇到了上厕所的受害者。

赵志红称,他当时没有多想,就是看那女人背影,像是个年轻女人。

所以,他就上去从背后弄死了她,然后强奸了。

强奸后,赵志红直接就走了。

后来,还是从别人的口中听说毛巾厂有个女人被奸杀了。而且凶犯还抓住了。

没多久,赵志红又听说凶犯都被判处死刑执行了。

在此之后赵志红开始嫖娼和犯案,一次次犯案后,赵志红胆子越发大了。除了沉溺嫖娼以外,还在外面继续犯案。

为了防止事情败露,赵志红通常都会对受害者下狠手,直接弄死。

没多久,赵志红终于对看不上眼的妻子提出了离婚。

赵志红的妻子也没有继续挽留,两个人一拍即散。

离婚后的赵志红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开始了在呼和浩特及乌兰察布两地作案。

为了能更好的搭讪受害女性,赵志红经常看各类某音类女性杂志,还接触过一点女性研究类的书。

后来,赵志红还养成了一副外表看上去好性格的样子。

和身边的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从来没有跟人红过脸。

赵志红自己在面对采访的时候平静的说,自己在作案的时候和平时就是两幅面孔。

也就是别人说的,魔鬼有多可怕,他就有多可怕。

“我如果不去作案的话,就心里压抑得很厉害。”

“所以,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另外赵志红还曾告诉采访的他记者说,他很信神,他被抓前,都曾去过寺庙。

他觉得他自己被抓,是老天爷的意思了。

就是老天爷都觉得他罪孽满了,不可恕了。

事实也正如赵志红所言,他的罪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的。在呼和浩特市法院对1996年的呼格案进行重审以后,确定呼格案证据不足,当庭宣判呼格无罪。

并开启国家赔偿程序,对一直在为儿子呼格上访的老父母赔偿了共计两百多万元。

处理完1996年的毛巾厂厕所奸杀案后,时间已经来到了2015年,

此时,赵志红在看守所里已经待了近十年。

2015年2月9日9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赵志红面对判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了上诉。

2015年4月14、15日,赵志红二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并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法官只接纳其中一起控罪属未遂犯罪,但对赵志红提出有自首、立功情节等辩解不予采纳,维持一审裁决,判处赵志红死刑。

至此,赵志红案告终。

201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赵志红案裁定核准,经核准后确定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19年7月30日,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前,据说赵志红拒绝了家属会见。

而赵志红的父母也表示,赵志红是罪犯,是坏人,他们权当没有这个儿子,也绝不会去见他。

彼时,离赵志红1996年犯下第一起案件已经过去了24年。

离赵志红抓捕进狱也已过去了14年。

没有人知道,在赵志红苟且偷生的那么多日子里,会不会也曾梦到过那些无辜被他害死的人,追魂索命。

而赵志红06年于狱中写下的所谓偿命申请,也因为他被判死刑后不服判决,进行上诉的行为不攻自破。

网络上很多人都表示,那不过是恶魔想多活,拖延生命的的手段而已。

至始至终,也许他都没有因为自己的恶魔行径而自悔过。

他只是,想活得再长一点。

想死得慢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