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在哪,我害怕,我好饿……”

一个3岁的小女孩,正痛哭流涕的捶打着家里的大门,眼神里全是恐惧。

她就是2003年《饿死幼女案》中的主人公——李思怡。

李思怡在家中整整饿了17天,当警察发现后,她的尸体已经腐烂。

李思怡到底经历什么,她的妈妈到底去了哪?

为何后来两名民警被判了刑?

1.

李思怡出生在1999年,她的母亲叫李桂芳,父亲不详。

在李思怡出生之前,李桂芳有过一段婚姻。

因为前夫入狱,所以他们就离了婚。

离婚后,李桂芳就开始在社会上游荡。

没过多久,她就成为了一个“瘾君子”。

那时候李桂芳心里并没有寄托,她拿着老父亲的500元退休金每天混混沌沌的过日子。

直到有一天,李桂芳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一刻,她身上萌生出一种母爱。

于是李桂芳便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取名李思怡。

因为不知道孩子她爸是谁,所以李思怡到3岁一直没有上户口。

但李桂芳很疼爱这个孩子,她不想让孩子挨饿,于是500元的退休金基本上都花在了孩子身上。

可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在长身体,无论是穿衣还是吃住都开销都很大,500元根本不够。

于是李桂芳就经常和孩子一起挨饿。

后来有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提出要收养小思怡。

然而当他们收养了一段时间小思怡后,李桂芳便开始用各种借口要东西,无奈之下小思怡又被送了回来。

这样一来,小思怡又得挨饿。

于是又有好心人向儿童福利院反映了小思怡的情况,可福利院表示小思怡有母亲不符合收养条件。

就这样,小思怡只好继续跟着李桂芳的生活。

或许是生为人母都有一颗柔软的心,李桂芳不忍看着正在长身体的女儿继续饿肚子,但由于她没有工作,于是便开始用偷盗的方式来养女儿。

外出时,李桂芳就把小思怡锁在家里,只打开一个小窗户。

那时候小思怡天天趴在窗口,一脸期待的等妈妈回来。

虽然她身处黑暗,但她眼里一直有着光明。

路过的邻居看到这一幕,无比心疼,就拿出一些食物从窗口递给小思怡。

小思怡很善良也很天真,她会笑着对给予自己帮助的人说谢谢。

看到了年轻人还会喊叔叔阿姨,见了老年人就喊爷爷奶奶,乖巧又懂事。

街坊邻居都很喜欢这个小姑娘,夸她像小精灵一样。

然而谁也不知道,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精灵,很快就要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