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外国人是怎样互送礼物的,来自文艺作品的印象,似乎他们只在圣诞节时才会于家人之间交换些礼物。还闹出过妻子卖掉头发给先生的金表配个表带,而先生卖掉了金表给妻子买了个漂亮发卡这样温情的尴尬。想来西方人主张独立和平等,这类只付出不求回报行为的对象只可能是家人,面对外人时只需遵循对等互换原则就可以了。

中国人礼物互换的原则要复杂得多,这大概是因为长期封闭的农业社会,接触到的“外人”也大多能沾点亲带点故,勉强可以算作家人。利益交换的计算周期也比较长----百年前你家落难时我们接济过,如今你家发达了,对乡里乡亲该有所回报。

刘姥姥带些土特产来走亲戚,贾家如果以同等价值的礼物做回馈,显然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代”,富贵时多积些福报,穷困时才容易得到帮助。这样就好理解古代中国的朝贡体系,不是单单为了面子和虚荣。外国人送礼时的等价交换是按礼物的绝对价值计算的,中国人的等价交换则是按照所具有能力的比例来计算。礼物代表的是心意,不全是生意,蒙古国援助几万头羊与美国援助几千万美金所代表的心意是不一样的。所以明知刘姥姥是来打秋风的,也完全看不上她带来的三瓜两枣,但还要重礼回馈。

无论怎样讲“人情”,送礼总是图回报的----如果有例外,无非是对以前的恩情做个回报。送礼之前总要计算对方的回报能力。锦上添花时对方有确定的回报能力,按照中国人的原则方式,所获的回报很可能大于送出的礼物,这如同投资一个成熟、稳定赚钱的公司,没有暴利但不会血本无归。雪中送炭相当于风险投资,文艺作品中当然最终都得到了丰厚回报,但那只是成功案例,绝大多数的失败案例没人会提及。

但人际交往毕竟不是生意,没有契约做保证,如果一心想获得回报,无论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首先要评估交往对象是否认可这一套规则。中国人“作恶”时,如果不是罪大恶极的行为,大概会给自己留条后路,得饶人处且饶人,将来被人家占了上风,还能指望对方也高抬贵手作为回报。美国影视剧中常见的情节是“好人”面对危难时仍会对“坏人”放狠话,但真到了被枪指着头----尤其是指着家人的头时,会立刻大喊“Please"。一旦坏人将枪拿开,被“好人”抓到机会占据上风了,“好人”从不会因为“坏人”曾经的网开一面而心慈手软。所以,如果我到那个地方做坏人,大概只有一条路可选择----赶尽杀绝,不留后患。这样的交往对象,锦上添花或雪中送炭还是都免了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概不赊欠是最好的规则。

也许,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中国人讲的“礼尚往来”会越来越多的转变为“利尚往来”。我这种城市长大的70后已经不太懂传统礼节了,估计现在的年轻人,应该是到了“没听说过”的地步。去年底在山区农村为岳父办了场白喜事,与村子中的人讲好简化流程,不收礼、不回礼,只是过年时依规矩挨家挨户去磕头。老婆年前闪了腰,磕头的事只好我代劳,整个村子----甚至包括搬出村子但住得不算太远的,全部上门拜谢。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仅是有人听说过我,在下跪与搀扶的过程中完成不同人生中唯一的交集。看起来繁琐又没有意义,但也许正是这样的无意义行为,将“家”的概念深深刻入中国人的意识中。有那么一些时刻,作为这个村中的女婿,也让我有了是村中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