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消息,为有效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南充所有天然水域将禁止垂钓。

对于禁钓期内在天然水域垂钓,拒不改正的,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7月1日起恢复可在天然水域垂钓后,也只能在这些保护区之外区域进行垂钓,并遵守“一人一杆一线”、“最多两钩尖”,且每人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鱼钩钩宽(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不得超过2厘米。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