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物业真牛!”在杭州的一处高档小区内,一场关于丢失自行车的纠纷,引发了居民与物业之间的激烈冲突。张先生,这位自行车的主人,几个月前遭遇了让人头疼的事情——他那辆价值7680元的悍马自行车不翼而飞。直到几个月后某个偶然的瞬间,他惊讶地发现,一直以为遗失的自行车竟然出现在了小区保安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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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点是一个普通的周末。张先生回到小区时,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保安正骑着一辆与他失踪自行车极其相似的悍马车巡逻。随着心头涌起的怀疑和不安,张先生赶紧上前查看,经过一番仔细辨认,他确信眼前的这辆自行车就是几个月前从他家门口失踪的那辆,只是已经破损不堪。

激动与愤怒交织下,张先生质问保安自行车的来历。保安支支吾吾,始终问不出什么。张先生便报了警希望警察来处理此事。面对张先生怀疑保安偷窃的指控,警方在仔细了解后告诉张先生,由于缺乏证据,所以偷窃的指控并不成立。但在警察的盘问下,保安最终说这辆车是物业在小区内清理“无主”车辆时发现的,因为看上去很好,便拿来作为巡逻交通工具。这一解释让张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的心爱之物,竟然被当成了“无主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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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随即向物业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及相应的赔偿。物业在得知整个经过后,态度显得颇为冷漠,他们表示,由于小区内存在大量的自行车,物业有时会清理这些看似“无主”的自行车,以确保小区的整洁和安全。

但张先生对此有所质疑,张先说:我的自行车如此崭新,且上的有锁,怎么会是无主?你们是怎么把锁打开的?面对张先生的质疑,物业置之不理,不予任何答复,只愿意赔偿2000元,但对于张先生要求的公开道歉,物业却是态度坚决地拒绝。物业的解释是,由于整个事件并非完全由物业造成,且保安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物业无法为此公开道歉。

这一决定让张先生感到极为不满。他认为,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应该对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负责,保安的行为也应该由物业来负责监管。张先生决定将此事曝光,希望通过舆论的压力,让物业正视自己的责任,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律师分析】

在此事件中,张先生的自行车被保安使用,且物业对此事负有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作为管理方有义务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保安将张先生的自行车视作“无主物”并使用,侵犯了张先生的物权。物业作为小区管理方,应当对保安的行为负责,并给予业主合理的赔偿及必要的道歉,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虽提出赔偿,但赔偿数额与自行车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且拒绝公开道歉,未能充分认识到其管理责任,这在法律上是难以站得住脚的。张先生可以选择起诉物业,来追回相应的损失。

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