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江西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江西省于近日修订印发了《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形式和场所、开支范围和标准、管理职责、监督检查等予以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办法》要求省直机关召开会议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加强会议统筹,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同时,对会议相关要求进一步分类细化,根据办会单位、参会人员分为一至四类会议;在符合保密安全前提下,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能通过线上会议布置工作的不集中线下开会,线上会议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开会。

《办法》坚持精减办会原则,一类会议报到离会时间不得超过1.5天,二、三、四类会议报到离会时间不得超过1天;从严控制会议规模,简化办会形式,减少陪会,严控省级直接开会到县级;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省直机关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实习生李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