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梦婷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

我的老家位于中部地区一个利益稀薄的原子化村庄,村内虽保留了传统的仪式性帮工互助体系,但村庄公共生活稀少,且村内资源比较稀缺,青壮年们几乎均选择了外出务工以谋求生存和发展机会。除在县乡接受小初中等教育的小孩,剩下的便是留守在村的老人,其中仍有劳动能力的按照时令在自家承包地上种着水稻、油菜等农作物,以作自给口粮之用;若老人失去劳动能力或家中无老人的,基本上都以250元/亩/年的价格流转给了另一个村的种田大户种植一季水稻。总体来说,村内大部分家庭仍然采取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耕半工的家计模式,抛荒土地较少,老人作为小农户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家庭的原始积累和风险控制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今年春节返乡,我在和村干部的一次偶然聊天中谈到了目前村庄运转的主要开支,当他将秸秆禁烧和村委工资与垃圾清运并列、视为村里的三项主要支出之一时,我心中顿时有些纳闷:为什么秸秆禁烧也会成为一大主要开支呢?在我的继续追问下,他才苦笑着回答说:“其实也不是‘支出’掉了,而是村里的火点一旦被乡里拍到,就要从给村里的转移支付中扣钱。”据进一步了解,秸秆禁烧已经成了村干部的常态化中心工作之一,近两年来执行得尤为严格,不仅村内各处都安装了火点监测系统,以便县乡领导进行督查和问责,而且村干部也必须按照县乡政府要求,在作物收割完成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每天24小时均派值班人员在村内各个地方巡查,如果出现焚烧秸秆的情况会立马通知小组组长,然后连忙赶过去灭火,并对焚烧秸秆的村民进行警告和批评教育,严重的也进行罚款甚至拘留。可即便是这样,事实情况依旧是秸秆焚烧屡禁不止,村民们对禁烧政策十分不满,纷纷采取“游击战”的策略在清晨、傍晚或深夜放火烧草,有次半夜里一位老人悄悄焚烧秸秆被值班的村干部发现,眼看着火势渐长,只得把组长、村支书、村主任和老人家里的其他人都叫起来灭火,村支书对此很是生气,但面对的是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折腾到最后秸秆烧得差不多了,也只给了批评警告的处理。而当我问及该如何处理禁止焚烧的秸秆时,村干部却表示目前并没有很好的办法,这也是令其最头疼的问题。实际上,村干部自己也不是很理解秸秆禁烧的意义,若是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所产生的废气岂不是更多?但是迫于上级施加的行政压力,村干部只能冒着干群关系紧张化的风险,无可奈何又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可禁来禁去到最后,秸秆还是在一次次的“猫鼠游戏”中化为灰烬还与土地,村委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去执行秸秆禁烧政策,为何秸秆的最终归宿还是一烧了之呢?

依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原因有三:

其一,小农户受传统习惯与观念的影响,认为作物收获后焚烧秸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天经地义的事情,又有助于杀杂草害虫和增加土壤肥力,理应是处理秸秆的最佳方案。在和村子里种地的老人聊到禁烧秸秆时,他们均表示并不理解禁烧秸秆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多么重要的影响,而几乎无不向我埋怨,焚烧秸秆是我们古老农耕文明传承下来的传统,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焚烧秸秆的,专家说焚烧秸秆影响空气质量,可是农村的天依旧很蓝啊!实际上,姑且不说老人们是否缺失环保意识,焚烧秸秆一方面的确能高温杀死虫卵以免除来年作物的病虫害,另一方面焚烧之后产生的草木灰也是富含钾元素的优质肥料,有助于土壤的改善和肥力的增加,总之对于小农户来说,焚烧秸秆能够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节省种植成本,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增加农业效益。因此,尽管秸秆禁烧政策强力执行,一些小农户仍然宁愿冒着被罚的风险“正面刚”,“看准时机”焚烧秸秆。

其二,政府未能提供有效的替代方案或替代方案成本高且可操作性低。理想情况下,禁烧秸秆政策除了禁烧以外,还包括秸秆的综合回收利用。既然不允许露天燃烧,那么就需要寻找处理秸秆的最优替代方案。处理秸秆的方案主要是秸秆还田和秸秆离田两种。秸秆还田需要将用专门的机器将秸秆打碎用深耕机埋入土地中,待其腐化后便可以增加土壤肥力;秸秆离田则需要使用专门的打捆机和运输车将秸秆清运至其他位置,或通过与企业合作、利用生物技术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但事实情况是,两种方案在应对小农户低成本处理秸秆的需求时均行不通。在严格贯彻秸秆禁烧政策期间,有村民跑去询问村干部处理禁烧秸秆的办法,却也只得到了“之后会联系拖车把秸秆运到垃圾站”的答复,这显然不可行,其实正如村干部透露的,秸秆离田进行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尚不满足,可操作性极低。

那么秸秆还田呢?需要考虑到的是小农户低成本处理秸秆的需求。禁止焚烧秸秆而代之以秸秆还田,一方面需要小农户去租用专门的农机将秸秆粉碎并深埋进土里,在村庄的农机服务体系较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给他们增加了一比不小的种田成本;另一方面,秸秆还田后短时间内很难分解,经水长期浸泡后,又会导致下一季农作物扎根不实,病虫草害增加,不仅增加了在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上的投入,而且也影响农作物生长、折损了农业生产效益。总之,秸秆还田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挤占了农业生产本就有限的收益空间,因此,此一办法亦不被接受。

在秸秆离田和秸秆还田两种方案均无效的情况下,禁烧的秸秆大多只能暂时被堆放在田间地头,但这终归不是长久之策,为了不影响农时农事,最后农户们还是会挑一个“合适”(如降雨前)的时间把秸秆烧掉。

其三,村干部在两难的角色困境中采取的灵活化应对策略。一方面,秸秆禁烧是由政府统一布局安排、由县乡村三级层层联动的行政任务,村干部作为执行政策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政府意志的代表,在严格的工作汇报机制和行政考核压力下不得不积极应对,全天候轮流值守巡查,奔波于各处火点现场灭火;另一方面,村干部本身作为生活在村、最了解基层情况的群众领头人,承担着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职责,在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的过程中,既需要安抚好群众的不满情绪,又要“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寻找禁烧秸秆的替代方案。但在前两种原因的背景下,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同时扮演的政府代理人和群众当家人角色之间是存在冲突的,若是严格贯彻秸秆禁烧,不允许出现一处火点,并对焚烧秸秆的小农户采取严厉的处罚,无疑会引发干群矛盾,激化干群之间的紧张关系;可若是完全站在小农户这边,对焚烧秸秆放任不管,便是公然对抗政策意志,不仅将会被上级问责,而且也面临着村财政减少的处罚。在此两难情形下,村干部也表示很无奈,“我们并不愿意为难老百姓,也理解他们的需求,但是没有办法”。

于是,如何在执行政策的同时处理好秸秆禁烧中的干群关系就成了村干部需要思考与实践的一大课题。在和村干部的聊天当中,我逐渐了解到了其采取的灵活化应对策略,大致可概括为“认真地应付”。一方面,村干部积极执行秸秆禁烧工作,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对焚烧秸秆的村民进行警告和批评教育,至少从形式上呈现出严格贯彻政策意志的表象,另一方面也会默许或提醒一些村民避开白天或晴天,而让他们选择在晚上或将要降雨的天气将秸秆焚烧掉,来降低火点被监测系统拍到的概率和村干部被问责的风险。一般来说,就算村干部发现了小农户焚烧秸秆,也并不会采取罚款或拘留等过于严厉的处罚方式,而主要还是以口头警告批评居多。也有被处以罚款甚至被立案拘留的,但大多都是被乡政府巡视发现或者影响较为恶劣的村民,村干部只负责按规执行,并作为典型案例在村庄的微信群内进行宣传和警示,既是“杀鸡儆猴”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又使得村内的禁烧工作可视化,彰显严格执行政策的积极态度。但从总体来看,在村干部“认真地应付”的折中策略选择下,真正因为焚烧秸秆被处罚的村民只占极少数,大部分小农户都仅仅以“批评教育”等微不足道的代价“顺利”烧掉了秸秆,秸秆的归宿仍是化为草木灰还于土地。

以上我们从小农户、政府和村干部三个主体分析了秸秆禁烧政策失效的原因。在和村干部聊天的最后,我向其问起了种田大户处理秸秆的办法,村干部回答说因为大户流转了大量土地进行专业化的农业生产,自身拥有专门的机械,能够比较便利且低成本地实现将秸秆打碎还田的目标,从而不必焚烧秸秆。反观小农户,他们耕种的土地规模不大,农业生产往往是为了自给自足,且自身并不具备秸秆还田相应的技术条件。焚烧秸秆固然有利有弊,但究竟是烧还是不烧并不能只看利弊大小,还需要加入对农业生产效益和替代方案现实可能性的考虑。因此,我认为目前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调和秸秆禁烧政策与小农户以低成本处理秸秆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以禁代烧搞一刀切是不可行的。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耕半工仍是我国中西部农村主要的家计模式的当下,实事求是地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维护好保障好广大农民的切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