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的案例屡见不鲜。近日,媒体披露的一起案件,迅速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据报道,2021年6月至11月,王某甲、王某乙、李某某(女,2004年6月出生)共谋,由王某甲、王某乙冒充李某某的成年亲属,由李某某通过社交软件或到酒吧等场所结识男性,以假装醉酒、无处可去等借口引诱男方与其发生性关系,故意在对方身上留下抓痕,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强奸,再由王某甲、王某乙以此为要挟向男方索要财物。

王某甲三人采用此种犯罪方式共诬告陷害孙某某等8名被害人,导致其中3人被立案后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对4名被害人敲诈勒索23.7万元,实际非法获取赃款8.7万元。

这起案件值得关注的几个重要信息:

其一,犯罪人员有一定的法律常识,知道人为地制造强奸“证据”,很容易导致警方误判。比如,女方故意在对方身上留下抓痕。

其二,女性假借“醉酒”引发被迫性关系,加重了“被强奸”的筹码。

其三,女性的年龄在案发时不到18岁。

其四,这种敲诈勒索,涉及到8名受害人。可见,屡屡得手才导致案件告发。

针对这起案件,网友们的批评比较直接,认为受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一起“仙人跳”案件,直接导致三人判刑6-7年。可谓教训深刻!

这起案件,至少给我们留下两点思考:

其一,不要想着钻法律的空子去赚钱,这就是“作茧自缚”,迟早出事!

其二,提醒男士,不要想着“天上会掉馅饼”,不自律的后果不只是“仙人跳”,染病的概率也很大。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不是一句口号。每走一步,都要谨小慎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