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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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2月26日,济南发布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称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进行处罚。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严重者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