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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广大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现公布科左后旗民办幼儿园白名单,方便广大家长“就近入学”,在2024年秋季开学之际,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提示以下几点:

一、选择合法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办学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2021年)》,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正规的幼儿园会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同时,民办营利性幼儿园还要公示《营业执照》;

二、主动杜绝“小学化”。幼儿园“小学化”是指幼儿园的课程、管理、保教方式和评价标准向小学靠拢,提前将小学阶段的学习任务或教学内容移植到学前阶段,例如生硬而机械地让儿童学拼音、学英语、写汉字、计算或者布置家庭作业、组织各种测试等。儿童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顺序性和个体差异性等特点,学习必须建立在适合心理发展水平的基础上。3-6岁儿童思维特点具有直觉行动性和具体形象性,适合在动手操作和游戏中学习,不断积累感性经验。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指出,要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强迫幼儿超前学习,剥夺了幼儿在生活和游戏中获得经验的权利,无异于拔苗助长,从长远发展看反而不利于幼儿的成长。“小学化”倾向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容易挫伤幼儿的学习兴趣,导致幼儿厌学,养成不良习惯,让幼儿失去幸福感,影响孩子的全面发展,请家长朋友着眼长远、保持定力,认真研究和践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并主动监督,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三、坚决抵制“乱收费”。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4〕1700号)等文件精神,我旗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幼儿园除保教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保教费、伙食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欢迎家长朋友主动监督幼儿园收费行为,坚决抵制“乱收费”行为。

学前教育是幼儿的启蒙教育、奠基教育,对构筑终身教育体系起着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对我旗幼儿园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75-522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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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

2024年2月26日

来源 │科左后旗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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