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企业家讨要工程款被以“寻衅滋事”批捕,真相是什么?
文/叶雨秋
这个事儿,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方独自表述,读者自己判断,笔者也无法给出明确的说法,因为一不小心也有可能被造谣,所以,我们只看看各方的说法,简单的分析,具体结论还是要你自己下。
首先,2月26日,《中国经营报》刊发“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新闻稿件。
既然是一家官方报纸发出的公开报道,那么这个报道就不是空穴来风,也不可能是只凭女企业家一家之言。该报应该是经过了一番调查,见到了相关方提供的证据。
如果没有扎实可靠的证据支持,我相信一个大报,特别是一个有官方背景的报纸是不会趟地方债务纠纷的混水的,何况,当事的另一方是地方政府,因为记者被跨省追捕的前例也不是没有,这个事儿一旦不实,那么,该报就面临着极大的责任,就是不被跨省,肯定也会有来自政府的批评和谴责,当然,这个谴责可不同于你我那种不痛不痒的喊几句,有可能报纸负责人的位子也岌岌可危,所以,我相信这个报道是慎重而有一定的事实依据的。
2月27日官方做出了回应。政府通报说,10个项目共计金额约16332.71万元,目前已支付14670.6万元,支付比例89.82%。综上,“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共欠企业约2.2亿元”,以及“区里要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2亿余元的债务”的报道均不属实。
也就是说政府承认有债务1.6亿,但是,已经还了1.4亿,未还的是因为没有审计,综合他的说法,整体意思就是政府的行为合理合法没有违规。
而为什么要抓企业家和律师呢?是因为以下行为,2022年10月,马某某为讨要有争议的工程款雇佣耿某某、方某某采取安装GPS定位器等手段跟踪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23年9月以来,马某某、侯某某等人编造虚假信息,安排洪某某等3人、雇佣屈某某等5人在网上恶意炒作、在公共场所张贴不实大字报和抛散传单。所以公安机关的行为也是正常执法。
看起来是合情合理天衣无缝。但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有没有理,还是要证据说话,政府作为债务相对方,在民事责任上和企业的地位是平等的,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拿出还债的单据,这是事实,如果有的话,这些东西是不难拿出来的,不能凭你的一纸通报,你说啥就是啥吧?另外,政府作为当事方,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这个具体细节咱们不清楚,当然是各说各的,到底谁有理,应该有独立的第三方来评判。比如说法院,你拿出自己的证据来,法院虽然也受地方掣肘,但法院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至少在民事领域,法院更加公平,更注重证据,不会也不敢乱下结论,乱做判决,这从法院对他们双方前几起债务纠纷已经可以看出来。
当然,我们也要看看更加独立的第三方,也就是广大网友的意见,他们是干净利落的第三方,与各方无涉,他们相对公平公正,提出问题也比较理性,另外,在网友中不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有些还是专家,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他们提出来六个问题:第一轮三个。
第一:两个项目8年了还没有审计?这是谁的错?
第二:就算只剩2000万没付钱,可是七八年了还不付钱到底是不是老赖?
第三:你们说支付了超过80%证据何在?别人敢实名举报,你们敢不敢实名就你们公布的情况接受第三方的审计?
第二轮三个问题:
1、一个商人怎么敢去敲诈勒索政府?
2、避重就轻,你怎么不说欠人家钱不给的问题。
3、她没有证据,怎么敢一而再再而三的追着你要钱。
咱们退一万步,假设这则通告是真的,那你抓人家律师和律师助理是什么意思?还那么巧高院来的当天你把人全抓了。
根据回复欠款属实,只是金额存在争议,8年没审计完成?希望权威部分介入调查,给社会回复,女企业家目前不能发声,一方发声不可信。
如果真给了,不可能10多个律师也跟着来讹你六盘水吧?既然你辟谣说给了,但是仅只发几个冷冰冰的数字是没任何公信力的!怎么给的?给谁的?凭证晒一晒才能证明真给了啊!另外人家举报的几个事情一个都没回复,地方国企贷5个多亿的钱呢?
这个老板吃了熊心豹胆,敢去勒索政府,难以理解其做法,建议国家最高检、中纪委介入调查事实真相,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另外还是要调查一下,在这个案子中有没有传说中的以捕化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管有没有,就这个说法听起来已经很可怕了。
这事必须由省或中央才能查清楚了,当地是没有公信力啦,一定要严查,谁在说谎?有没有乱用公权力???公权力的边界在哪儿,如何约束公权力无处不在的手?如何体现法律的公正?如何体现司法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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