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封面新闻发表了一篇文章:《魏县消防队长被举报耍官威吃霸王餐 河北消防:开除!》。文章内容证实,2月27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事件已经处理完毕,被举报的魏县消防大队队长王某亮已被开除

根据近日流传的举报信息,事情的起因大概是这样的:魏县消防大队队长王某亮在大年初二这一天,带领着一家老小二十余人来到某艺术酒店,不仅大肆享用美食,而且竟然在饭后出人意料地开出了一张高额罚款单。举报内容还附上一份应付金额1394元的结账单,上面还有“消防队”“王某亮”“免单”等字样,另外还有一张4900元的罚款统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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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消防大队王队长因吃拿卡要、胡乱罚款被做了“开除”处理,按说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消息!然而,总感觉这件事情有些诡异,一个大队长犯的错误怎么如此低级?很多时候我们还有应该从另一个方面分析问题。梳理发现,网上还流传一份处罚决定书(邯魏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仔细阅读之后,似乎能揭开一点迷。

根据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显示:2024年1月25日,魏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涉事的餐饮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东侧宴会厅东南角电闸安装在可燃木板上,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所以,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餐饮店于2024年2月4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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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期满复查,发现该场所东侧宴会厅东南角电闸安装在可燃木板上,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的隐患仍未整改,经复查,且逾期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复查不合格,当场又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涉事餐饮酒店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4年2月16日,魏县消防队长做出了“邯魏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处罚决定书,对涉事酒店给予罚款处理。所以,发布整改通知书直至罚款,这样从时间分析,吃霸王餐与罚款似乎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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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处罚决定与举报信息相互对比,感觉我们的王队长被“开除”的有点委屈!对涉事酒店的检查并要求整改,发生在春节前夕。罚款通知书的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2月16日,与大年初二(2月11日)在时间上有差距。

所以,事件的发生从另一个方面分析也许是这样的:春节期间全国人民都在阖家欢乐的时候,消防大队王某亮队长依然坚守岗位、奋战在消防一线。家人思念心切,遂于大年初二中午携家带口组团前去队长工作的地方看望,以期短暂团聚。

中午的时候,王队长带着全家到该酒店就餐,该酒店负责人知道春节前夕的安全检查中,他们酒店的消防存在安全隐患,在整改中又没做出整改。所以,酒店管理人员提出以免单换取免于追究,被王大队长严词拒绝。遗憾的是在扫码付款时没有支付成功,期间王队长多次提出要按全额支付餐饮费用,被酒店管理人员婉拒。但是,一身正气、坚持正义的王队长没有因为一顿饭放弃原则,仍然对涉事酒店给予了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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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酒店的如意算盘没有得逞,所以,便恼羞成怒,借此机会举报了我们的好队长……这样分析,王队长确实有点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