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以晴
1月份,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转办、“12315”、“96555”等渠道,充分发挥投诉、监管、执法、维权联动作用,及时调查处置市民反映的电梯安全问题,并第一时间将调查情况向市民进行反馈。
1月份投诉相对集中排名靠前的电梯维保单位为长春兴泰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贝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顺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针对市民投诉的电梯安全问题,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等情况,1月份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106家,检查电梯维保现场647处,整改安全隐患4项,约谈企业1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及时科学处置电梯故障等突发情况,保障居民安全便利乘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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