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结合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区法院受理的1000余件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案件,发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同时召开“宜商黄浦”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推进会,再次以十大创新举措,全面擦亮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洁,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徐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协会代表、高校教授、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发布
《2020—2023年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通过将基本情况分析与典型案例梳理相结合,全面展现了区法院近四年来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审判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据区法院介绍,在企业内部治理方面,相关问题多表现为因对我国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或故意规避法律而导致相关行为效力未能得到司法确认,如因对企业缺乏控制或公司管理不力,而导致股东知情权、公司证照返还、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等纠纷等。在企业投资交易中,问题多因合同内容不明、合同履行异议、合同效力争议、合同性质模糊等问题而产生。而在市场退出机制即破产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则主要包括破产企业债权清收难度大、财务账册资料不全影响审计、破产主体缺位导致证据弱势等。
“对于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活动而言,规范的投资交易秩序有赖于投资者、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三方的共同努力。”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供了中英文版相应案例以供参阅,针对相关情况,白皮书提供了清晰且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包括:建议投资者在商业决策过程中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注重企业内部治理、强化风险风范意识,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投资、依法治企业、依法经营;建议司法机关统一裁判尺度、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多元解纷,以更优质专业的司法服务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建议行政部门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以提高投资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力与信息获得的便利度,更好地参与投资决策与市场交易。
十大举措擦亮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近年来,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出发,通过与区相关单位联动搭建“委调e空间”调解平台、与辖区涉网络平台企业建立“数企”快车道沟通互动机制、护航辖区老字号企业等一系列举措,以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国际经济中心地位提升。推进会上,区法院再次推出十大创新举措,全面擦亮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包括:
1.树立如我在诉理念,提升市场感受度。
2.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减少企业涉诉时间。
3.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5.构建多元解纷机制,营造黄浦宜商氛围。
6.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就地化解消费纠纷。
7.刚柔兼济推进执行,力度温度依法并存。
8.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提升数助营商水平。
9.开展法进企业活动,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10.加大司法行政衔接,构建主体保护网络。
黄浦区人民政府表示,2023年黄浦区在全市营商环境测评中跻身前列,离不开黄浦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本次发布的白皮书和十大举措,亦是黄浦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浦区将对标对表《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着力推动改革创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以更高水平“宜商黄浦”建设助力城区更高质量发展。
区法院表示,将以国际视野推进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以数字法院建设推进审判质效的提高,以案件审理拓宽司法职能的保障范围,以更高要求锻造业务专精的审判队伍,为商业纠纷的解决提供更优的方案与路径,为全面开放新格局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 宋梅
编辑 / 陈露露
图片 / 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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