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7 日,甘井子区教育局将 2024 年第一批校外培训违法办学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大连程 ×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

当事人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所指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并结合《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要求,甘井子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 27576 元的行政处罚。

二、大连乐慧 ×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

当事人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所指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并结合《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要求,甘井子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 17187 元的行政处罚。

甘井子区教育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辛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