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流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清流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流县境内河网密布,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达42.15平方公里,水资源总量为8.9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拥有量5889立方米,是全国平均的3.1倍,全省平均的2.1倍。设立县、乡河长74名,河道专管员133名,县域内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6条,分别为:九龙溪、罗口溪、罗峰溪、嵩溪溪、长潭河、文昌溪,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3条。近年来,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逐步修复,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100%。

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01强化组织保障,共筑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建立县、乡两级河长责任体系,实行党政同责,明确工作责任。2023年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1次,印发实施《2023年清流县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3年度清流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压实职能部门职责。按照《清流县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河湖治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2023年县河长办与驻县生态环境局、检察院、水利局、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河、执法共8次,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5份。

三是健全跨县联动机制。用好上下游联动机制,协调处理好跨区域事件,扩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辐射面。2023年清流县河长办、县政协办联合长汀县、明溪县、连城县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巡河、会商和经验交流多次,助推上下游水质提升。

四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县河长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开展乡镇河长、“委员河长”、河道专管员业务培训,外出漳州市学习先进河湖治理与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清流县河湖治理及管理水平。

02强化河湖管理,守护水清河畅

一是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委托第三方对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检测,全年累计开展水质监测6次,13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反馈,县域内2个国控断面永安安砂水库下游和安砂水库进口断面均值都达到Ⅱ类水质以上;4个省控断面中,长潭河口断面、罗口桥、李家桥3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安砂水库库心断面水质由去年的Ⅳ类提升至Ⅲ类水质;6个小流域断面除长灌村桥为Ⅲ类水质外,其余5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二是扎实开展巡河护河。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查”、专管员“一日一巡查”的工作机制。2023年全县开展巡河5.1万余人次,上报处理问题3300余件。积极动员清流县市聘20名、县聘30名政协“委员河长”加入巡河护水队伍,发挥“委员河长”监督示范引领作用,“委员河长”开展常态巡河、组织视察调研、广泛宣传发动,助力河道整治、积极建言献策、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巡河护水。2023年举办“委员河长”履职培训会1次,“委员河长”开展巡河1200余人次。开展“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专项行动,建设民间河长队伍,2023年开展各项巡河护河行动45次。

三是提升河道保洁水平。县域内由原来的6条主要河流扩大至11条主要河流统一捆绑委托第三方专业化保洁公司开展集中保洁,改变以往河道保洁管理分散、机械简陋、上下游扯皮现象。2023年,累计使用机械3960多台次,清理各类河道230多公里,清运各类垃圾5380多吨,水葫莲1800多吨,该项举措被中国网-记录中国专题报道。

四是开展“四乱”问题整治。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清流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判分析,明确责任分工,将河长办人员分3组挂包联系乡镇,下沉一线,督导检查,对个别历史成因复杂问题,联合检察院参与介入,2023年水利部下发碍洪遥感图斑419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省平台发现“四乱”问题共69个、下发碍洪遥感图斑14个、省级采砂督查复核4项,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同步开展县级“四乱”问题督查、暗访26次,发现问题18项,督促乡镇及第三方保洁公司及时整改。

03强化污染治理,坚持岸水同治

一是推进农村污染治理。2023年,清流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04%,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完成78户农村户厕改造和提升任务,超额完成5户。

二是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升城区污水收集率,推进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2023年投资3500万元,完成清流城区新改建污水管网约16.34公里;投资5000万元,实施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完成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70公里。

三是推进船舶污染防治。规范污染防治台账登记,落实污染物闭环处置,清流县水运企业均已在船舶上设置废油收集桶,并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废油回收协议。

04强化生态保护,改善河流环境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制度,以鳗鱼养殖专项整治为契机,全力加强鳗鱼养殖、畜禽养殖等行业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牢牢把好用水关,2023年以来共计查处违规取水案件6起,同时,联合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加强对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完成第一批22家节水型单位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投资6400万元实施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罗口溪姚坊段河道治理工程、灵地镇罗口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田源乡田源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综合治理河长12.7km,新建护岸3.4km。

三是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417.76万元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资125万元实施2023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2个(赖坊镇姚家村、沙芜乡白塔村),完成综合治理面积1.52万亩;全面推进清流县春季造林工作,完成植树造林14303亩,占任务的100.9%。

四是严格生态下泄流量监管。针对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52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安排专人跟踪,实行每日一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全县52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全部合格。

五是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加大打击非法电毒炸鱼执法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执法检查生产主体8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电鱼案件2件,处罚款1.2万元,拆除非法捕捞设施“灯光诱捕”15处。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向龙津河、九龙湖、罗口溪等自然水域增殖放流投放鱼苗两批次,共66万余尾。

05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水土保持宣传日”,农村赶集等,采用踩街宣传、环城长跑、太极健身操表演以及宣传横幅、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党校”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解答河长制相关问题;开展清流县第二届“河长杯”气排球比赛,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增加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

二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撰写河湖长制工作信息,宣传清流县河湖长制工作动态,2023年以来累计上报信息130余条,其中被中央级媒体采纳9条,被省级媒体采纳16条,市级媒体采纳26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清流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思路,以打造全县幸福河湖为工作目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强化担当,尽职履职。坚决扛稳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实各级河长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分办、跟踪、协调力度;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好“六大任务”,全面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和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落实。

二是统筹联动,同向发力。继续巩固提升“两地四县”“河路两长”“公检法司”联治、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的共管共治。继续组织河长制责任单位围绕河长制工作监管的突出问题,通过统一组织、重点督办等方式,着力查处日常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涉水违法案件,有效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河长制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宣传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河长制宣讲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结合党日活动、“河长日”“世界水日”等时机,组织社区(村)干部、志愿者广泛开展爱河、护河、净河行动,营造全民参与治河管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四是开阔思路,创新举措。进一步总结梳理生态综合执法、社会联动参与管河护河、联合执法等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清流县实际,积极探索河长制工作新模式、新途径,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来源:清流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