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置小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工作,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关于规范安置小区经营性资产招商相关工作通知》(双国金〔2021〕11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商铺为金河绿洲、金湾美湖一期、景秀泉城、龙渡英郡及龙池西锦二期小区商铺,商铺面积、评估价等详见附件1。

二、招租公告及方式

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发布招租公告,公开竞价招租(http://www.cdggzy.com)。

难以成交资产招租。对于经两次公开招租均流标标的商铺,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采取低于评估价20%作为底价,通过网上公告,现场竞价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公开招租时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家报名的,可直接以招租底价成交。

三、承租条件

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营者/其他经济组织。

认可《双流区九江街道农安小区商铺租赁合同》,并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履行合同,诚实守信、全额独资、自主独立经营,不私自转租、转让商铺使用权,不以商铺使用权为要素参与任何形式的入股、合伙、分红等,如有违反,自愿放弃租赁权,并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竞拍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租底价

详见附件1。

五、租赁要求

(一)租期:5年;

(二)租金:以网络竞价最后成交价格作为合同第一租约年租金单价,自第二租约年起,租金在上一租约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5%,即本期租金=上期租金+上期租金×5%;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度支付,实行先付后使用。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租约年度的租金,上一租约年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支付下一租约年的租金。

免租装修期:给予新入住的商家3个月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自承租方接收租赁商铺之日起开始计算。承租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无须支付租金,但应承担租赁商铺装修产生的水电能耗及其他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租户应按不低于2000元或不低于第一年租金的10% 的标准缴纳商铺履约保证金(以较高金额为准),作为承租方履行合同的担保。

(四)经营业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1〕67号)第十一条规定等文件规定,街道对铺面业态实行负面清单制,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KTV、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及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服务项目除外)、再生资源回收、噪音污染、油污污染、环境污染(具有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并接入市政雨污管网的洗车行业除外)、易燃易爆以及其他扰民等业态,不得从事学校周边禁止的网吧、游戏等行业。为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形成15分钟便捷生活圈,鼓励书吧、便民菜市等方便居民生活、提升文化氛围和品质的业态。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其它费用:小区物业管理为租赁商铺提供物业服务,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支付标准及时间,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方另行约定。

承租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水、电、通讯等能耗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一切国家规定收取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按时缴纳,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缴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承租方确认该商铺为农安小区商铺,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招租人依规协助承租人办理经营证照等经营许可证照。如因此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确认招租人对租赁商铺的租赁协议可能基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产权所有人等的要求进行调整、变更。

3、承租方确认本合同租赁商铺面积为租金计算面积,不得以公摊、与实际丈量面积不符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拒不履行本合同。

招租人在招租信息挂网的第二个工作日组织报名人实地查看商铺,此消息不再另行通知。

六、竞买保证金

1个标的物的竞买保证金为1 万元,1名报名人在同一小区最多只能参与2个标的物的竞价,报名3个及以上标的物认定报名违规、所有标的物报价均无效。

竞价完成后,按照报价排序,《网络竞价通知单》公示第一、第二报价人报价结果,第一报价人优先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如第一报价人因故未签定租赁合同,第二报价人可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

未竞得人(非第一、第二报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区公资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后,经核验,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第一、第二报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商铺租赁合同签定结束后退还,第一报价人不签定合同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发布招租信息

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发布招租公告及竞价结果公告。

本方案解释权归九江街道新型社区服务办所有。

附件1

招租清单

招租范围为万家社区金河绿洲小区、泉水凼社区景秀泉城小区、蛟龙社区龙渡英郡小区、金岛社区金湾美湖小区及邹家场社区龙池西锦二期小区商业用房,详见清单。

序号

小区名称

门牌号

建筑面积m2

评估单价

(/m2.)

1

景秀泉城

万泉路81号

2

景秀泉城

万泉路45号

3

景秀泉城

万泉路119号

4

景秀泉城

万泉路121号

5

景秀泉城

万泉路87、89号

6

景秀泉城

万泉路73号

7

景秀泉城

万泉路79号

8

景秀泉城

万泉路123号

9

景秀泉城

万泉路67号

10

景秀泉城

万泉路43号

11

景秀泉城

万泉路163号

12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28、130号

13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20号

14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22号

15

景秀泉城

景泉下街126号

16

景秀泉城

景泉下街160、162号

17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16、118号

18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24号

19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45、147、149、151号

20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38号

21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52、154号

22

景秀泉城

锦泉下街153号

23

景秀泉城

小学路73、75、77、79、81、83、85、87、89号

24

景秀泉城

小学路103号

25

景秀泉城

小学路107号

26

金湾美湖

草金路99号

27

金湾美湖

张家碾路158号

28

金湾美湖

望金南路12、14号

29

金湾美湖

张家碾路178、180号

30

金湾美湖

张家碾路128、130号

31

龙渡英郡

大渡西路17号

32

龙渡英郡

大渡路23号、大渡西路1、3号

33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路580、582、584号

34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路574、576、578号

35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中路345、347、349号

36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中路351、353、355号

37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中路313、315、317号

38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中路319、321、323号

39

龙池西锦二期B区

西锦中路357、359、361、363、365号;西锦路460、462、464、466号

40

金河绿洲A区

佳兴路132号

41

金河绿洲A区

佳兴路138、140、142号

42

金河绿洲A区

佳兴路134、136号

43

金河绿洲A区

佳兴路130号

44

金河绿洲A区

五显庙路20号

45

金河绿洲B区

佳兴路16号

46

金河绿洲B区

康家路32号

47

金河绿洲B区

佳兴路6、4号

48

金河绿洲B区

佳兴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