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

南京雨花台明尚西苑

“2·23”火灾事故教训

长沙县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

举一反三

迅速在全县全面开展了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排查整治“大起底”行动

目前正对全县所有居住场所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进行摸排清查,据统计,全县已建、改建在用的停放充电点516处,总占地392493平方米,可容纳15800余台车充电,工作人员对相应的位置设置、管理部门、监控及防灭火设施设备进行详细登记,便于下一步分类处置规范。

县安委办联合县直部门成立18个督导组开展联点网格督导,2月24日以来共检查单位131家,发现问题隐患117处,整改48处。

同时,结合当前季节性火灾事故特点,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微信、电子屏、喇叭等传播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七项措施”、“七个严禁”等消防安全知识,并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屋场会”,引导广大群众做好“三清三关”,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水平。

此外

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

明确即日起至3月15日前

物业需对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

停放充电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在管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长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停放场地和充电场地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进行全面的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

同时,落实整改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禁止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等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加强停车充电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经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推动在物业服务区域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机制,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简易喷淋自动灭火、室内防烟排烟等功能的集中式智能充电装置,集中停放车棚要采用不燃材料。

此外,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等有权予以劝阻、制止; 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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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星沙时报、星沙应急管理、三湘都市报

一审丨吴家齐 王嫔

二审丨欧宗林

三审丨任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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