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4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听民意、纾民困、解民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要求,现将永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的活动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接访地点

永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人员

永登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四、受理范围

(一)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

(二)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三)本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

(四)其他依法应当由本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五、来访须知

(一)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二)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院安全检查有关规定,配合法院安全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三)来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访过程中不得喧哗吵闹,不得缠访、闹访,不得携带拍照、录音、录像设备进入接访场所。

(四)就同一案件、同一信访事项多人集体来访的,应推选三人以内代表进入接访室等候接访。

六、联系方式

永登县人民法院电话:0931-6660732

监督电话:0931-6660013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

(县法院 王巨龙)

总监 | 曹育海

监制 | 张 萍汪政清

责编 | 徐爱芳 龚永晓

编辑 |王夏筠 王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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