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强基导向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全区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日,为树立标杆、激励先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命名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的决定,命名38个人民法庭为全区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梧州市法院3个人民法庭荣获命名。

“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蒙山县人民法院黄村人民法庭

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人民法庭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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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韦钊丽

校对:韦钊丽

审核:李晖萍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