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书叫《理财顾问》,里面提到了婚姻生活对家庭财富归属,产生的一些风险,结合最新修订的《民法典》,分享如下:

当婚姻发生风险的时候,家庭财产的归属问题,最容易引起争议,因为哪些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哪些属于婚后个人财产,在法律上的界定跟很多人的观念认知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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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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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享《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里面提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个人继承了父母的资产,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父母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与其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继承所得的资产,才算是个人的婚后资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所得,都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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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最新《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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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现在分享《理财顾问》里面提到的一个案例:用来解释夫妻共有财产及个人财产

女方在婚前,从父亲李总处获取婚嫁金400万元。男方家出钱,以男方名义买了婚房。

女方拿出400万元中的120万元进行装修。

婚后,女方用剩下的280万元,加上男方的20万元,合计共300万元,买了一个年化收益为10%的理财产品。

不久后,由于感情不和发生争执,起诉离婚。那么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判决资产归属呢?

女方:会获得小于120万的装修款折价,以及理财产品里面150万元的本金及收益。

男方:会获得婚房,以及理财产品里面150万元的本金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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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大家一看,就觉得女方不划算了。

李总给女方的280万元,本来是婚前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因为婚后账户管理不善,在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个人的财产混同为家庭财产,账户资金的专属很难界定,所以,法院判定属于夫妻工有,要分一半给男方。

此外,女方出钱装修,但是,装修是每年都会折旧的,就像大型的家具,每年都要计提折旧,所以装修款的120万,也要打折。

这么看,女方是不是亏了很多。

一看男方,就获利了。

男方在理财产品那里,就分了一半女方的资金,也就是女方的280万,分了140万给男方。

此外,男方出钱买的婚房,所以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把房子判给男方,而房子一般都会增值,不会像装修一样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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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婚姻家庭财富

财富的管理需要法律,也需要专业的建议,那么书里面给出了哪些建议呢?如何守护婚姻家庭财富呢?

任何一桩婚姻财富的守护,都不是一个办法能够完全解夬的。

家庭婚姻财富的守护方案,实际上是一整套完整的角解决方案。需要根据不同的家庭结构、财富结构,以及婚如因状况做综合考量,然后再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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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守护财富的方案

这里大概介绍了几种:

1婚前财产公证:

把自己结婚之前的财产,用公证的方式确认属于自己个人所有。

2婚姻财产登记:

对于可以记名的财产,要用配套的法律文件,确认登记于自己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3夫妻财产契约:

夫妻之间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家庭财产中哪些属于男方,哪些属于女方。

4信托机制:

之前的文章,我们也提到了家族信托,这个相对复杂,适合资产比较高的家庭,具体看前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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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融工具守护婚姻财富

中产普通大众,最合适的办法,也许是通过保险方案来锁定个人财产,因为相对简单,操作容易,容易管理。

1女方父亲:

在女儿婚前为女儿购买400万元年金保险,被保险人是女儿,女儿获得保单的年金现金流收益,保单资产为女方父亲的财产

(保费若分期缴纳,则必须完全从父亲自己的账户出钱,明确这笔钱是给女儿的。)

2女方自己:

用父亲的钱,在婚前为自己购买400万元年金保险,被保险人是自己,获得保单分红的现金流收益,保单资产是个人资产。

(保费一次性交给保险公司,投保的钱在自己名下账户,该账户不进出其他钱。)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