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董晴晴 通讯员 岳展

2月21日15时,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汽修厂内的十几辆电动车电瓶被盗,涉案价值数万元。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会同刑侦大队展开侦查工作,民警通过分析研判、顺线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侯某,并于当日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侯某从公司离职后不久准备订婚,但因为手头紧张无力支付相关费用,于是产生了偷盗的想法,最终侯某对自己盗窃21块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深挖线索,查实侯某将其中18块电动车电瓶以400-6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出售给于某某。办案民警快速出动,于2月22日上午将于某某抓获。经讯问,于某某对明知侯某出售给他的电瓶来路不明、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多次收购电瓶并获利1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办案民警的耐心教育下,侯某、于某某认识到自己犯罪事实给报警人带来的伤害,侯某、于某某分别退赔报警人损失10000元,共计20000元。截至目前,高新区分局已依法对侯某、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提醒:

电动车不要随意停放,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地方。停车后注意上锁,加强电瓶防护措施,或安装防盗报警器。

收旧行业人士不要回收来历不明的电瓶,对回收来历不明电瓶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