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尔2月28日电,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在韩国宪法法院到来。当天,法院作出了一项重大裁定,让韩国的准妈妈们激动不已。什么裁定呢?那就是:今后孕妇无论怀孕周数,都可以随时鉴定胎儿性别!这对于许多期待宝宝到来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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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要从韩国1987年说起。那时候,为了防止因为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选择性堕胎,从而造成男女比例失衡,韩国政府修订了《医疗法》,明文规定禁止产前胎儿性别鉴定。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一法律的出台有其合理性。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重男轻女的观念逐渐淡化,这一法律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

2008年,韩国宪法法院曾对该条款作出不符合宪法的判决。2010年,韩国政府修订了《医疗法》,允许医务人员在孕妇怀孕32周后告知胎儿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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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了这一改变,但仍有不少准父母希望能够更早地知道宝宝的性别,好为即将到来的小生命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2024年的2月28日,韩国宪法法院再次出手,裁定禁止医务人员在妊娠32周前向孕妇或其家属告知胎儿性别的《医疗法》第20条第2项违宪。这意味着,无论孕妇怀孕多久,都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为什么法院会做出这样的裁定呢?法院解释称,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两性平等意识逐渐扎根,国民的价值观及意识发生了变化,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明显衰退。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限制孕妇得知胎儿性别的权利,已经显得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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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法官一致认为,将怀孕32周前鉴定胎儿性别视为直接威胁胎儿生命或人流前一阶段的行为,并加以限制的做法已不再合理。这侵害了父母得知胎儿性别等所有信息的权利。他们强调,每个人都有权了解自己即将迎来的家庭成员的性别,这是基本的人权。

当然,也有3名法官对多数意见表示认同,但指出韩国社会仍然存在以性别为由要求堕胎的可能性,国家不能疏忽保护孕育中生命免受人工终止妊娠的责任。这三位法官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毕竟在任何社会,保护生命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这次裁定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体现了韩国社会对于性别平等的重视,也反映了法律对于人权和个体选择的尊重。对于准父母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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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在何时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充分的准备。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虽法律已经放开了胎儿性别鉴定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对待生命。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他们都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宝贵礼物。我们应该珍惜每一个生命,为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环境。

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个新规定能够给更多的家庭带来幸福与欢乐!也希望韩国社会能够继续保持这种开放与包容的态度,为每一个生命提供最好的保障与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