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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让我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愚昧的人依然有那么多,哪怕今天我们的教育已经很成功了,但依然还有那么多人“民智未开”。

第二件事,则是哪怕你不经常在公共场合说话,哪怕你保持沉默“莫言”,但有时候,沉默本身,也不意味着绝对的安全。

这两件事,带给我的反差挺大。

所谓的博主起诉莫言案,这个案子一开始就令人感到荒诞,但更令人荒诞的是,这个案子还获得了那么多人的支持。

这是一场关于愚昧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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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所谓的博主起诉莫言,其理由就非常奇葩,用莫言书里的一些词句,说这些词句是美化侵略者,抹黑先烈,然后又汇总了一些坊间传闻的段子,跑去法院准备要起诉莫言。

莫言是什么身份呢?

是我国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这个奖项的含金量就不说了,放在国际上,也算是大大小小的花边新闻了,但至于是花边还是丑闻,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毕竟,诺贝尔奖获得者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问题,甚至有人被逮捕,但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罪名,和这位博主所说的罪名比起来,可能一个是实,一个是虚。

法院当然是懂法的,因此并没有受理这个案子,显然这位博主并没有服气,于是又跑到了检察院,检察官当然也懂法,自然也没有下文。

目前我们并不知道这位博主是为了流量,还是为了真正的爱国心,总而言之他又搞出了一个万人大投票,来看有多少人支持自己的态度,结果这个没有火,倒是老胡出手了,让这件事发酵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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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老胡会出来说话了,部分原因可能是这个事件的发展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因为这位博主搞出来的投票,出乎意料,竟然获得了万人投票支持。

老胡说他是“宁左勿右”,这个形容的可以说非常精辟,当然更精辟的可能还是,这件事背后仅仅只是为了出名,而不是所谓的打着爱国的良善初心。

这可能才是最可怕的。

把某种全民的情绪当作是一种生意,当作是流量,这才是这件事最可怕的。

当然,背后上万人的支持,也是令我感到头皮发麻,尽管这其中有着幸存者偏差的错觉,但万人的投票依然让我不得不感慨,在如今的互联网上,要想生存,第一要素是你得远离微博。

当然,微博仅仅是一个中立的社交平台而已,一个内容平头,而非内容平台传播者,但从董宇辉清空微博这样的举动来看,我们也不能否认,微博有它的独特性。

很多人说那位博主是在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我想这一点没有人会否认,但正当权利是正当权利,这仅仅只是意味着你的权利,但正不正当这件事,某种意义上是需要整个社会公众去决定的,认为这件事是否正当,是否有必要。

举个例子,有人是恋脚癖,喜欢脚,这个事情是不是你的权利呢?当然是你的个人权利,但这个事情正不正当呢?

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你自己喜欢与否没事,但如果你拿这件事公开炫耀,或者披露你各种恋脚的细节,那这恐怕就不是正当了,而是会让许多人觉得恶心。

当然,肯定有少数圈子里的人爱看,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多数人觉得这件事“正当”。

因此,博主起诉莫言,这就好比自己当众说自己恋脚一样,如果我们这个社会里的大多数人都拍手叫好,那么不出意外,肯定是我们自己出了问题,我们的认知和审美出现了大的纰漏,这是有问题的。

而那批起诉莫言的人,或者说支持起诉莫言的人,都犯了一个最为典型的,并且带有历史色彩的错误,那就是“断章取义”。

他们有没有读过莫言的作品?

从实际情况来看,应该是没有,哪怕是有,那也是主观的断章取义。

什么是断章取义?那就是仅凭一些词句,去歪曲作者的本意,甚至扭曲基本的事实,但凡看过莫言作品的人,可能都不会萌生出这样的想法,莫言写苦难这是事实,但苦难不意味着美化某一个,弱化某一个群体。

苦难就是苦难,莫言写苦难,不过是警惕后人罢了,历史不意味着忘记,苦难更不应该忘记,因为一旦忘记苦难,那么我们经过的苦难,就很有可能从头再来一遍。

这是我们铭记历史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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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前,洋人说当时的人愚昧未开化,本质上就是没有跟国际接轨,没有跟先进的思想和文化进行接轨,进行碰撞。

到了今天,这种现象我认为并没有随之消失,一些个别群体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偏见,极端和对立情绪。

很多人说所谓的“爱国博主”都是为了流量,可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流量池存在?

当然,广义上我们每个人都带有朴素的爱国情感,但朴素的爱国情感是很难被利用的,毕竟类似于起诉莫言这样的荒诞行为,尽管这是你的权利,但在我看来,这一点也不正当,更像是一个小丑,哗众取宠。

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来看,这更像是一场哗众取宠的生意。

前段时间,博主“战马行动”就把商场正常的装饰,扭曲为日本军国主义标志,结果被全网批评,央媒都罕见下场批评这是碰瓷。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按照今天这样的环境之下,哪怕鲁迅再生,恐怕也会被扣上一个“留日亲美”的帽子,那么如果是他,他又会如何回应呢?

有些人是叫不醒的,也很难被骂醒,这并非是骨子里的东西,而是一种自我的麻痹和盲从,从理性上这类人拒绝认同和自己对立的观点,正如老胡洋洋洒洒写了上千字,但依然在这波舆论中,被骂的体无完肤。

尽管老胡写的很客观、很理性,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有的时候不仅仅是思维方式不同,甚至更是跨物种的沟通,你说这个,他跟你讲那个,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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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以莫言的品格,自然也不会计较这类事情。

但如果真有博主说这是自己的权利,那么我想莫言也可以拿起法律赋予他的武器,反过来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吧,再不济诽谤也行。

我想这样的起诉,要比说莫言抹黑美化日军要来的更靠谱一些。

拿起法律的武器,这是法治社会的进步,这是好事,你有你的权利,那么莫言当然也有,以莫言如今的名气来看,其实反过来起诉的胜率是很高的。

但莫言自有莫言的调性,不太会和这类人见识。

但多多少少,这是否又会助长他们的气势呢?

正如央媒此前说的那样,对待这些“碰瓷爱国”的博主,有时候真的需要拿出法律的武器,依法来处理这批人,让他们知道,有些钱是不能赚的,有些良心是不能昧的。

上帝欲先使人灭亡,必先使人疯狂

end.

作者:罗sir,新青年的职场内参。关心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关注我,把知识磨碎了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