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弥补了我国作为文化大国在国际上一直缺少的这一重要文学奖项的遗憾,引发了多少国人为之自豪。

当时的外交部发言人洪磊面对记者采访时回答道:我们对莫言先生获得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表示祝贺。莫言先生是最近一届茅盾文学奖得主,他的文学造诣有目共睹。

莫言获得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后不到一个月,《人民日报》便发表了文章:莫言获诺奖使中国当代文学走入世界。

中国政府网发表新华社文章称赞道:以中国风格中国精神中国气魄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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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圈内的著名作家对莫言的获奖表示祝贺者更是不计其数!就连司马南当时还专门发帖对莫言获奖表示大加肯定呢!

一句话,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让中国文学走向了世界,给中国文学带来了世界性声誉,赢得了众多羡慕的眼光。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司马南之流对莫言先生的无端攻击和指责,引发了无数无知者对莫言这样一位文化大家的无理攻击和谩骂,大有“文哥”妖风再兴之势,令人深感担忧。

特别是这些日子,有个叫毛某某的,竟然说要到法院起诉莫言,要莫言向15亿人民道歉,每人赔偿一元共15亿元名誉损失费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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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有良知明事理之人,都知道这毛某某所作所为就是一出闹剧,就是为了出风头。对于此类宵小之徒,莫言自然不会理会,也无需理会。

然而,对于这种荒谬之事,莫言虽然可以沉默以对,但我们认为,作为作家“娘家人”的中国作协却不能沉默以对,也不应沉默以对,必须及时发声,为莫言发声,为作家发声。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中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之规定:中国作家协会贯彻全心全意为作家和文学工作者服务的宗旨,履行政治引领、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推动创作的职能,建设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之家。

在第二章第十八条明确写明: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协会管理,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文学活动的自由。

在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写道:会员著作权及相关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协调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可见,作为作家“娘家人”的中国作协,在作家遭遇不公的时候,有责任有义务出面为作家说话,为作家讨回公道,维护作家的正当权益。

如果连像莫言这样著名作家的正当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其他普通作家则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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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像这种随性给作家扣大帽子,安装莫须有罪名,完全超出了正常的文艺批评范畴,此等歪风如若不予以制止,今后必将会引发更多跟风效仿者。随便一个人,随便找一个作家,随便寻章摘句,随便找个罪名便可起诉某一作家,安装一个罪名,果真如此,那我们国家将几无作家可言!

正因如此,面对别有用心之人对作家的无端攻击和羞辱,中国作家协会必须出面发声,必须制止这样的闹剧、丑剧,这不仅仅是为了莫言,而是为了更多的作家,为了中国文学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