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面上假货横行,有些假货对人畜无害,只是质量比真货差一些。但有些假货则可能对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甚至夺取人命。

由于酒水利润较高,所以,很多商家为了追求暴利,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坑蒙消费者,如果不慎买到假酒,该如何向商家索赔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该法第150条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所以,无论是白酒、啤酒还是葡萄酒,都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的范畴。

因此,如果我们买到“假酒”或者其他任何食品,均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向商家索要10倍赔偿。

但现实生活中,买到假酒后想要获得10倍赔偿并不容易,需要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行。因此,为了保证自己买到假酒后,能够顺利获得赔偿,要记得如下重要细节:

1、向正规商家、酒厂或者门店购买酒水,不要从个人手上购买,“个人”销售者不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

2、要索取正规销售发票,证明买酒的支出金额;

3、证明酒水是假冒伪劣的。这一点可以通过厂家鉴定、专家鉴定等方式,发生诉讼以后,如果双方对酒水的质量有争议,法院可以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非常重要:要证明假酒确实出自被诉的商家之手,防止卖家赖账。很多卖家被诉之后,否认假酒出自他们的门店或者酒厂。这方面要通过单据注明的货号、包装照片、视频或者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确认。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亲身案例

青年韩某,在明知青岛一家超市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分两次从超市购买了2万余元的红葡萄酒,并全程同步摄像。之后,韩某凭购物凭据及录像视频,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十倍货款的索赔。因诉讼请求未获一审法院支持,韩某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最终,青岛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销售红酒的超市向韩某支付十倍赔偿金。青岛市中级法院的这份民事判决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网上也获得大量网友的点赞。

韩某是一名“90后”,他对商家的卖假行为非常痛恨,一旦发现有商家卖假,他都会积极打假。很长一段时间,他发现商家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中,很多包装贴签不符合国家标准。他曾在广东省珠海市就此卖假行为打假50多次,涉案价值400余万元,虽然败多胜少,但他并没有放弃。

4天后,韩某又一次来到这家超市,花了上次同样的钱购买了同品牌同数量的红葡萄酒。这次购买的6瓶酒,是超市整箱出售。韩某对这次购买的过程也进行了全程录像。

两次购物后,韩某持取得的证据,将多美好超市诉至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韩某诉称:本人于2023年7月1日和5日在多美好超市先后购买了6支SALVALAI干红和一箱SALVALAI红酒。两次共计12支,支付人民币20160元,多美好超市给本人开具了发票。本人购买上述红酒后,发现该红酒瓶身未粘贴中文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7条之规定,该红酒属于禁止进口的产品。多美好超市明知该红酒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仍然向本人出售,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多美好超市返还本人个人消费的购货款20160元,并判令多美好超市向本人支付该购货款十倍赔偿金201600元。

李沧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在于,韩某是否属于消费者。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是相对于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概念。只要在市场交易中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就应当认定为“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此案中,韩某当庭出示了全部涉案红酒,可以证明韩某未饮用。而韩某之前也曾数次购买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认定韩某在多美好超市处购买涉案红酒目的是为了营利,故韩某不属于消费者。

关于韩某没有饮用本案中的红酒,没有造成人身损害,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问题,青岛市中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明确:“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如果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了损害,消费者还可加重主张损失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关于本案红酒是不是仅仅因为没有粘贴标签就应当被判定为不安全食品的问题,青岛市中级法院指出,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是不能通关的,超市所提交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能证明本案红酒就在该批次内,因而本案红酒来路不正。法律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就是不安全食品,法院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安全性再分个三六九等。

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多美好超市返还韩某货款20160元,韩某将其在多美好超市处购买的12瓶SALVALAI红酒返还多美好超市,判决多美好超市向韩某支付赔偿金201600元。

一、买到假酒的维权方法

消费者如果购买到假冒劣质酒类产品,可拨打商务投诉热线12312进行投诉,商务执法人员会协助消费者维权。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需要将商品编号写在发票上,并且发票上需要加盖商家真实有效的公章,然后向所在市的酒类专卖管理局防伪鉴定中心申请酒类鉴定。

二、买到假酒的索赔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退一赔三,《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假一罚十。或许有人认为酒是日常消费用品,并不属于食品的范畴。其实不然,酒也属于食品的一种。《食品安全法》就是专门针对食品领域的法律,所以消费者如果遇到假酒问题,可以自主选择运用哪一部法律进行索赔。

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经营者涉嫌欺诈的赔偿额度更是大幅提高,除了上面所说的退一赔三之外,并且规定了赔偿的保底金额为伍佰元。也就是说,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伍佰元,仍然按伍佰元计算。就消费者来说,当然是根据哪部法律获得赔款较多,就选用哪部法律。

三、工商局查到假酒怎么处罚

查处假酒

对于假酒,工商局现在可以判定为侵犯他人商标权产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处罚。

第六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定性,适用商标法处罚。

如果由食药监查处,可以食品安全法或者产品质量法进行定性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假酒的存在不仅会对某些商品的商标权进行侵占。还会对消费者构成一定的安全威胁,因此,公众也应当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尽量杜绝假酒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