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这为我们正确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将其与城乡发展更好融合指明了方向。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4年3月1日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积极探索了高强度发展背景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道。
长久以来,历史文化遗迹以各种方式保留在城乡各地,沉淀为独特的记忆和标识。时代的变迁赋予了江苏丰厚的文化积淀,大到一座城,小到一条街,都曾与时空对话,带着时光的烙印,诉说着历史的源远流长。目前,江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全国最多,这也为我们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阶段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奠定了基础。
南京、苏州、扬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自1982年被认定以来,三城在40多年的城市更迭中,已探索积累了丰富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经验。南京从2005年起就建立起“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大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小到一棵古树,都纳入了数据库名录。苏州姑苏区创新实施“古城细胞解剖工程”,组织专业团队对相关区域内102.1公顷内的传统民居、推荐历史建筑开展调查研究,对街坊公共空间内的古树、古井、古牌坊、古驳岸、地名等历史要素拾遗补缺,翔实的“家底”,为保护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历史文化遗产滋养着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的生活态度、价值取向和审美追求。在“保下来”的同时,也要让历史文化遗产“显出来”“亮起来”“用起来”。已“出圈”的南京小西湖片区、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便代表两种不同的活化利用方式。在现有的“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保护对象的保护传承工作,就能因地制宜地推动传统民居和传统建筑组群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改善内部空间品质,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既尊重历史,又兼顾实际,既传承文化,又与时俱进,“老街区”“新生活”的宜居环境让百姓幸福感更强。
作为“小快灵”立法项目,《决定》不分章节,共22条,要求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重要内容,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把保护对象从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拓展至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实现城市与乡村、地上与地下、物质与非物质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保护范畴。老城、老街、传统村落,是一方水土的文化呈现,也是人的情感所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并非要求一成不变或“冷冻式保存”,而要让其“活起来”,成为城乡特色标识和公众时代记忆,更好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历史文化遗产贯通过去、现在与未来。一墙一瓦都是文化,山水之中皆有故事。因城施策,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努力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让怀抱着岁月秘密的瑰宝“火起来”,为建设美丽江苏、创造美好生活注入更深沉持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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