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1时许

上海浦东大道一养护院

四楼杂物间内物品着火

过火面积2平方米

接警后

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扑灭火点后

在着火点旁边区域发现

1人死亡,3人受伤

(资料图)

经上海浦东警方调查

系长期居住在该养护院的王某某(女,68岁)

因琐事与他人产生言语冲突后

点燃物品所致

目前受伤人员均已送医救治

王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述火灾由人为因素造成

王某某的行为让人愤怒

造成的伤亡令人悲痛

然而

人为纵火这样“刑”的事情

还不止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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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凌晨,河南平顶山,汝州同一区域多名群众报警称自家私家车起火。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将火势扑灭。经现场勘查,3辆轿车、1辆电动四轮车被烧毁,无人员伤亡。现场监控显示,火灾一女子故意纵火所致,该纵火女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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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浙江杭州滨江区一草坪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立即前往处置,消防员到达现场后,经勘察着火地点为一块面积约200平空地草坪着火面积达150平着火物质为草堆以及杂物天干物燥火势蔓延速度较快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据悉此次火灾因女子觉得好玩用打火机点燃草堆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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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护院起火致1死3伤 警方通报系人为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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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院起火致1死3伤 警方通报系人为放火

你知道什么是放火罪吗?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该怎样处罚呢?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故意纵火行为

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甚至导致人员伤亡悲剧的上演

生活中发生言语冲突或纠纷时

应采取合适方式、合理途径解决

假若采取暴力、放火等极端行为

不仅解决不了问题

更会对社会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

也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芳舒、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