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街坊

黄埔区正在集中整治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

2024年3月1日

广州市黄埔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应急总指挥部

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法律责任的通告》

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法律责任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三、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四、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第一条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在其它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第二条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存在上述第三条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八、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

特此通告。

电动自行车为生活带来便利

但出现不按规定进行停放车辆

电池入户等情况时

危险也悄然而至……

  • 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 2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户外独立电动车棚内电动自行车起火,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因电池故障引发。

电动自行车起火有多可怕

看看这些案例就知道

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不能在楼道内充电?

电动车的外壳通常是一些高分子化合的塑料物件,一旦燃烧会产生大量高温有毒气体

如果带电动车入户或将其停放在室内的疏散通道等位置,烟气会沿着楼梯间在室内蔓延,进而导致疏散困难、烟气中毒等

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

安全注意事项

1.不能随意地停放

电动车要停放在集中充电点。

集中充电点在充满电之后,有自动断电的功能,同时会加装自动灭火系统,一旦发生危险,集中充电点会自动地对火势进行打击。

2.不能飞线充电

有些人会贪图方便,晚上将电动车停到楼下,从二、三楼接个电线出去飞线充电。

在这个过程当中,不仅是电动车自身有危险,同时对于其他居民来说也有危险。

3.不能过长时间充电

电动车一般的充电时间为4个小时,不宜超过8个小时。

4.不能擅自改装电动车

电动车用锂电池的电压不能超过48伏。

但经常有人为了速度更快、续航更长,会私自地进行改装,超过额定电压,这是非常危险的,有可能会引起自燃。

5.不要用完即充电

在使用完电动车之后,车身会处在比较热的状态,所以不要立即充电,应等车身冷却一定的时间之后再进行充电,避免危险发生。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切记电动自行车

禁止上楼入户

禁止飞线充电

一定要购买合格匹配的充电器

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检查

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避免意外发生

来源:广州黄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