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郑州的一条街道上,一位交警在执行职务时,偶然发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缓缓驶来。不同于寻常的是,驾驶这辆车的竟然是一个稚气未脱的未成年孩子,而车斗里还坐着一个年纪相仿的女孩。交警心生警觉,立即拦停了这辆三轮车。
他温和地询问起这位“小朋友”:“你好师傅,今年多大了?”得知这名小小的“驾驶人”只有10岁,而车斗里的女孩是他的姐姐,也仅仅12岁。看着这两个孩子,交警不禁皱起了眉头。他注意到,即使车上有头盔,他们也没有佩戴。
交警转向女孩,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严肃:“有头盔也不带,你弟弟才十岁,你就敢让他骑车吗?”女孩有些惊慌,小声回答:“是弟弟想骑车。”原来,这两个孩子是因为外出寻找父母,才得到了父母的许可,骑着这辆电动三轮车上路。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而骑自行车上路也需年满12周岁。这两个孩子显然都不符合这些要求。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交警决定让他们步行回家,并联系了他们的母亲前来领回三轮车。
在母亲赶到现场后,交警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了作为家长,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母亲听后深感愧疚,并表示今后会更加注意孩子们的行为和安全。
有网友表示,你好师傅!笑死了!这交警人还挺好的嘞!这家长平时心大,出事之前,“没事没事不会有事的”,出了事就哭天喊地了!也有人称,这不是很正常吗?见过的所有乡下地方都有小孩骑电动车上街,有的小屁孩骑两轮电动车还载人,开的飞快,吓死人!
这起事件不仅是对这两个孩子的深刻教训,也是对所有家长的警示。孩子的安全不容忽视,必须时刻关注他们的行为,确保他们在合适的年龄和条件下进行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他们的安全,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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