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海南省海口市,在由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后,又在3月1日曝光海口市首批19个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突出的小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3月2日《通告》内容了解到,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刑法》《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2月26日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发出《通告》。

《通告》的法律责任一共六条,其中包括: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六条是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呼吁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

据人民网2023年6月报道,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份,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139万辆。

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通告》发布后,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连日来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度,重点针对住宅楼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

针对排查情况,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3月1日在海口市政府官网曝光首批19个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突出小区。澎湃新闻注意到,“黑牌”榜曝光名单如下:

1、合家物业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幸福里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2、海南沃尔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大华府小区A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停放。

3、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绿地雅典郡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4、海南如意八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盛中央公园一期)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5、海口心系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华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停放。

6、华龙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楼梯间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7、海口凯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凤翔花园)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天井停放。

8、邮政局宿舍(无物业服务企业)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现象;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9、海南雁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怡田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与楼梯间等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10、海南海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航豪庭南苑)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11、广州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爱琴海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12、海南晟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江海岸一期)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13、海口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锦名都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疏散走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14、海南省智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风江岸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疏散走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15、海南省智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绿地城玺园)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16、海南圆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八灶新城)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

17、海南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友谊国贸城)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走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

18、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耀江花园)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停放。

19、海口慧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伟业智青春小区)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