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永登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新型宗教场所建设工作推进会

会议书面传达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部署会议精神。解读了《永登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并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新型宗教场所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强调,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一要澄清创建工作不是统战部门一家之责、民族团结工作不是只做少数民族的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是“另起炉灶”这三个认识,把准创建方向;二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国家测评指标体系和“13610”重点任务三项重点,丰富创建内涵;三要抓实典型引领、宣传教育、载体平台三项举措,突出创建亮点。四要明确时限、责任、考核三个要求,凝聚创建合力,力争2024年,确保2025年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围绕新型宗教场所建设工作,要明确工作时限抓落实、要明确要求抓落实、要明确任务抓落实、要明确重点抓落实、要明确方法抓落实,确保年内实现62个新型宗教场所的建设任务。

总监 | 曹育海

监制 | 张 萍汪政清

责编 | 徐爱芳 龚永晓

编辑 |王夏筠 王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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