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有20万粉丝的博主“说真话的毛星火”(简称“毛星火”),今年2月以来以莫言在书中“涉嫌侮辱革命先烈”为由,向莫言频繁开炮。并在向出版社举报莫言书籍、发起起诉莫言的微博投票后,于2月22日正式向北京地方法院提交起诉莫言的文字材料。

事件发酵后,网络大V胡锡进2月27日下场,批评毛星火是打着“爱国”旗号给莫言扣帽子后,毛星火又于2月28日迅速作出回应,声称要起诉胡锡进他说:“起诉莫言,是为曾经的英雄先烈而战;起诉胡锡进,是为如今的爱国人民而战。英雄先烈和爱国人民,都不容诋毁污蔑!”以至于胡锡进也不得不自嘲,“这种人果然惹不起”。

如果说起诉莫言,还可以从毛星火列举的莫言的各种“罪状”中找到一些认识教条化、思维格式化、行为机械化的固执,只是用感性替代理性、情绪替代理智的话,在胡锡进对其提出批评后,又开始要起诉胡锡进,就让人觉得,毛星火已经不是固执,而是有某种目的和意图。而最有可能的目的和意图,就是为了通过吸引眼球来吸收流量。毕竟,20万粉丝在微博,连小V也谈不上。

比较有意思的是,毛星火的目的还真的达到了一些,他的粉丝还真的有所增加。为什么会增加呢?因为,在网民当中,不乏与毛星火一样存在严重情绪波动者,也不乏喜欢顶牛,只求我意、不管对错者,看到毛星火这样的行为,立刻会情绪饱满、精神振奋、浑身充满张力,并迅速投入到毛星火的情绪挑动之中。对毛星火来说,自然要的也是这种效果。

我们说,批评他人,特别是存在比较重要政治元素和内涵的问题,应当十分慎重而客观,要有能够说服人的事实和依据,而不是用盲目而冲动的语言。指控莫言的书籍涉嫌抹黑丑化八路军、美化和支持侵华日军、诋毁侮辱中国开国领袖毛泽东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和事实,是会被自己祭出的这把剑反刺的。一旦莫言反告自己,可能就不是一般的问题,而出现严重后果了。因为,毛星火给予莫言的这些“罪状”,分量是相当重的。如果莫言也来一次较真,这些“分量”就很有可能重重地砸在毛星火自己身上。

维护伟人形象,保护英烈,是每位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与对有辱伟人和英烈形象的行为作斗争,也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前提是,要依法而行,而不是凭感觉而做。用感觉做自己的事,不管产生什么后果,那是自己自作自受。如果把这种感觉用到别人身上,而且是诺贝尔奖获奖者身上,就当慎重了。搞不好,会砸断自己的腿,砸碎自己的脑袋的。如果是因为理念上的执着,还能够理解。如果是为了吸收流量、吸引粉丝,可能代价就会太大,就会得不偿失了。

我不知道,法院会不会受理毛星火的诉状。如果受理了,会如何判决。如果不予受理,毛星火下一步会怎样做。如果继续在网络制造舆论,挑动网民情绪,一旦出现反应过度现象,按照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就有可能触犯法律。因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正当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正当行为,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现在不能就毛星火的行为下是否违法的结论,他起诉莫言、胡锡进,只要行为和程序不违法,也是他的权利。需要提醒毛星火的是,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必须证据确凿,必须事实明确。特别是波及莫言的起诉,来不得半点虚假和不确定。

“爱国不是生意”,爱国是一个人发自内心的情感和信念,是真挚的感情和对母亲一样的爱。如果是为了某种需要,特别是利益方面的需要,打着爱国的旗子,干见不得人的勾当,就会出问题了,就不是爱国,而是辱国。我们希望对一切有损伟人和英烈形象的行为实施打击,也希望更多的公民能够站出来共同维护伟人和英烈形象,但绝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制造网民的情绪波动。

所以,希望毛星火能够冷静理智地对待自己的行为,不要情绪激动地制造舆论攻势。事实面前,如果行为不检点,越吸引眼球,也越容易砸碎眼球。毕竟,中国是法治社会,不是情绪能够左右的。有句俗话,叫做小心驶得万年船,互联网的汪洋大海,可不是小舢板能够横冲直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