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芜湖市“2024.2.1”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芜湖市“2024.2.1”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2024年2月1日11时30分左右,芜湖市镜湖区一在建小区(赭山春秋3号楼)在进行拆除混凝土浇筑管道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时间:2024年2月1日11时30分左右
事故地点:芜湖市镜湖区
建设单位: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浦俊
施工单位: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世宏
项目负责人:周升卿
监理单位:芜湖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军
项目总监:王磊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惩戒的通知》(建质函〔2024〕14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企业及人员。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303/4ba2dea4j00s9s14x006xd000y101ga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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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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